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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老返乡”不应与村民争“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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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6 12:06: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月24日上午,在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表示,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要守好政策底线。(7月25日 极目新闻)

韩俊介绍,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逐步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是农村改革重要任务。韩俊强调,要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在探索农民这“三权”自愿有偿退出办法时,一定要稳慎进行。

去年10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旨在“鼓励引导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服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项政策初衷,是让城市退休人员利用自身技术、知识、经验等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一些试点地区还推出配套举措,以期吸引更多热爱家乡的退休人员回乡定居,发挥“余热”。

中国人自古就有“告老还乡”的情感需求。这项政策推出以来,引起很多讨论。一方面,大家认为这有助于推动乡村振兴,对方案落地充满期待;一方面,不乏误读、曲解政策看法,觉得这是引导城市人回乡养老,减轻城市负担,拉动乡村消费;另一方面,有人担心地方执行政策过程中出现偏差,演变为城里人新的“上山下乡”“圈地运动”,导致村民合法权益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相关政策推出不久,官方媒体就关注到有关舆论动向,刊发评论提醒相关人员“不要总盯着宅基地”。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在不同场合表达了类似态度。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让农民享受更多的“改革红利”,但并未给非村集体成员打“宅基地”主意留下法律及政策空白。

可见,韩俊上述政策解读,既有一以贯之重申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刚性规定,又强调开展“三权”自愿有偿退出探索应有的谨慎态度,还澄清了对鼓励城市人“告老还乡”政策的模糊认知,对各地准确理解相关政策、出台配套措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具有积极意义。

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是新时代振兴乡村重要工作目标。允许包括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内的“三权”有序盘活利用,可以释放专属于村集体或村民的“改革红利”,有效激活村民参与积极性。因此,城市人“告老返乡”,有助实现城乡“双向奔赴”,务必遵守相关法规,在实现叶落归根愿望时,勿忘反哺、服务家乡,切忌投机取巧与村民争“改革红利”。

作者:徐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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