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个人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都是容易引发争议甚至邻里矛盾冲突的做法。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对此有了明确规定: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者公开传播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视频图像信息。(4月1日 《新民晚报》) 当可视门铃的广角扫过邻居家的玄关,此时“居家安防”设备所起到的效果究竟是守护家庭还是侵犯他人隐私?近日,多地法院审结的隐私权纠纷案就此给出了明确答案:家门口安装的摄像头一旦“越界”,就可能成为侵权的工具。随着4月1日《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的正式施行,这场持续多年的邻里隐私之争终于有了更清晰法律边界。 追本溯源,此类争议的核心在于摄像头的“视线”是否越界。从空间维度看,家门口与邻居之间的方寸之地,通常被视作私人领域与公共空间的过渡地带,尤其是靠近邻居家的一部分,若也在家用摄像头的监控范围内,难免会使邻居感到被他人无端“窥视”,从而产生出隐私被冒犯之感。从时间层面来看,此类摄像头多为24小时不间断监控,这无疑大大增加了侵犯他人隐私的风险。邻居的日常出行作息、访客往来等活动,被摄像头事无巨细全部记录,这或会使其产生在他人视线中“裸奔”的不适感。一旦家门口摄像头的“视线”越过了能够窥探邻居隐私的那条隐形界限,邻居便容易感到缺乏安全感,从而使得邻里之间的信任感也难以建立。 面对家庭安防需求与邻里隐私之间的矛盾,其平衡之道在于将规则意识与人文关怀结合。适度调整摄像头角度、提前与邻居进行协商以及选择遮挡敏感区域的安装方案等,此类举措既能有效防止邻里矛盾,也能让智能安防设备起到守护家庭的效果。此外,“将心比心”和“换位思考”的思维方式也能促进双方的理解,正如某地法院在判决中对安装者的建议所言,“当摄像头对准邻居家门时,不妨试想自己是否愿意生活在他人的监控之下。” 新规的施行不仅为摄像头安装划清了红线,更向社会传递出一个重要的信号: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有边界,尊重他人隐私是当代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只有当家门口的监控既能守护家庭安全,又不侵扰到邻居隐私之际,这样的“智能防护”才能真正赢得人心。 作者:黄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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