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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湖南省常德市陬市镇人,由于国家重点电力工程的实施,让我们遭受了不幸。
2015年,酒湖±800千伏特高压输电线开建并从我们三家住房经过,地面水平距离仅仅10米左右,家人受到强烈电磁辐射伤害,患有严重皮肤病,同时掉牙、失眠,无法正常生活。这完全是特高压电磁辐射引起的。我们多次恳求政府部门实事求是调查处理,然而他们都不出面解决。为表达我们的正当诉求,于是我们上访。当地政府闻“访”色变,如临大敌,始终以对立面的做法对待我们。首先,他们以安慰和补贴为名,谎称为我们解决问题要我们回家。当我们回家后,问题根本不予解决,于是我们再次上访,他们继而对我们每户“开价”8万元补贴又要我们回乡,为了忽悠我们,每户只付了2万元,后公安部门又从卡里追回。然而我们返回一下高速,他们便对我们实施抓捕,关押了7个月后,接着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我们9个月徒刑。我们不服一审宣判,依法上诉到常德中院,中院二审以“妨碍社会秩序罪”裁定维持原判。我们更不服,继续申诉,他们竟拖延了6个月之久,最后仍然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并驳回申诉。
我们始终不明白,到底是我们寻衅滋事妨碍了基层政府还是基层政府乱作为妨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并剥夺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国家早有规定,上访有理,诉求无罪,我们据理合法上访而蒙冤,天理国法何在?
对地方政府失望后,我们才被迫上访,但是几次上访时,我们一买火车票,灵通的基层政府就知道了,不由分说对我们拦截。我们去异地寻车,他们便动用司法手段,在火车上搜查围堵我们,一出火车站就把我们拦往他们的驻地,只要我们离开,他们便跟踪围捕。
我们虽然弱势,但是如果房屋不拆迁,刑责不撤销,只要我们还有一口气,必定上访不止。这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自由与权利。我们的诉求至今,政府一直使用愚民欺民和简单粗暴的方式。例如他们用什么低压输电线路的安全技术标准来解释高压电的安全,武断认定不存在环保问题等等,请问,哪一个公民愿意住在水平距离10米左右的高辐射危害之下?另外不解的是原计划拆除160多户,为什么只拆除了八十多户,这些拆迁款去了哪里?为什么政府不敢公布原定的拆迁路线图,是什么利益驱动改变了输电线路走向?
我们这样合理合法上访,政府采取这种谎言欺骗、野蛮抓捕和乱定刑责等方式,彻底毁掉了我们三个幸福的家庭,我们被迫上访而对我们强加刑责,到底要逼我们选择哪一条维权求生的路?
党和国家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幸福,输电工程就是为国计民生。大型水利工程有大规模移民,即使是脱贫攻坚也有异地搬迁,电力能源建设至少也应该保证沿线居民有安全保障的正常生活吧!
国家正在全面依法治国,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不可能排除在外吧?相对于我们的遭遇,在我们家乡岂不是成了儿戏?中国的天是明朗的天,中国的明天将更加美好,我们明朗的天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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