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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离岗16年,凭啥还有铁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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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21:49: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出走半生,归来还是铁饭碗?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真是让人大跌眼镜。10月15日,一家国有控股企业,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要求任守志等四名同志限期返回公司上班的通告》,称公司有4人擅自离岗。其中一名员工离岗时间为2008年,至今长达16年。

公告里还说,“不断以各种方式与上述同志联系未果”“如逾期不归”将按相关规定处理。这就更让人匪夷所思了:为什么都16年没上班了,这人还没有被开除?人生容错率原来是这么大大的吗?

热议之下,该国企有工作人员出来回应说,并没有发放工资,不存在吃空饷的情况。但是,到底有没有交社保,不同报道的说法却不尽相同。而且,目前所有的说法,都没有外部监察,公司内部的说法是不是完全真实,也合理存疑。

此外,还有更多的细节没有一个清晰的答案,比如说,既然显然不能完成正常考勤,也没有履行工作职责,为什么不能走正常的人事流程解聘?为什么依然还能保留岗位?又为什么过了十六年,这事才真正被提上议程?

也难怪网友们会愤怒,这几年,就业有多“卷”大家有目共睹,别人还担心自己35岁被裁员,这边倒好,16年不上班照样被公司宽限,这中间的差别,难道是一种“特权”?

仔细看报道中公司的说法,也很值得推敲:“此前就有处理长期擅自离岗员工的打算,但因故而延后。通告中的4人长期不在岗,公司也一直在联系,但仍未联系上”。既然早有处理的打算,那又为什么一拖再拖?如果是一家有着清晰明确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公司,真的能继续包容这样的事情发生吗?而且,实际上在这轮自查自清中,一共发现了16名擅自离岗员工,这并不是一个小数目。

这和一些“停薪留职”的情况也不一样,很显然,这些员工是“擅自离岗”,并没有和公司达成协议。离岗员工是岁月静好了,那到底是谁在替他们“负重前行”呢?

这些年,在国际国内大环境影响下,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国企,很多都把“降本增效”作为重点工作推进。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必然要想方设法把钱用在刀刃上。其中,人力成本是重中之重。

就在今年9月,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扔了一个重磅“炸弹”:到2025年,国有企业必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具体来说,就是要用好绩效考核结果,进一步规范退出的情形,同时还强调,要将薪酬分配进一步向基层苦脏险累一线岗位倾斜。

这些规定,目的是很明确的,就是要让国有企业把资源用在真正该用的地方,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益,而不是任由松散的管理浪费国家资源。建立起高效、明确的管理和用人制度,这也是建立科学、清晰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的必要要求。国企岗位,不能成为一些人的“养老保险”。

更进一步,这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环境下对国企改革的必然要求,铁饭碗不可能一直“铁”下去,而是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直面竞争的压力,并做出不断的调适。激烈的市场环境之下,国企也很难再有长达16年的时间来完成人员的分流和淘汰。这份慢悠悠的“奢侈”,显然,已经背离了现代企业运行的逻辑。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力量,在一些关键领域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国有企业始终是国民经济“领头雁”、关键领域“压舱石”。某种意义上,越是国企,越不能轻视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成果,这恐怕才是国企真正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一味容忍甚至纵容类似的情况发生,最终承担成本的将是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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