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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业主在外立面开墙搭梯,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不能修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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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7 18:23: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极目新闻评论员 石平
11月8日,有网友在湖南常德当地论坛发布的投诉举报信息显示,常德市中建滨江府小区一位28楼业主砸穿了楼房外墙,把外立面改建成防盗门,并安装上简易楼梯,通往隔壁楼栋顶层天台,楼梯周围无防护措施。11月16日,红星新闻从涉事小区物业经理处得知,网传信息属实,门的另一侧是涉事业主房屋。(据11月17日红星新闻报道)
相关视频截图
据报道,常德市城管执法支队认定该户业主在装饰装修过程中破坏了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约谈了涉事业主并开展普法教育,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涉事业主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修复和加固工作。
至于原因,据《常德日报》报道,涉事业主王女士称,考虑到自己住在高层,一旦发生火灾等危险情况,没有避难场所,才决定将墙拆掉改成门。
为了自己方便逃生就砸墙改门?这个理由且不说站不站得住脚,首先就违法了。既然是房屋的承重结构,如果私自改动,轻则会让墙体、楼板出现裂缝甚至会导致楼层漏水,重则可能给房屋带来安全隐患,影响房屋的价值。
当地有关部门认定这里为承重结构,就说明此事非同小可。一般来说,就算业主想在承重墙上动心思,装修公司也不敢接这个活儿,因为这是违法甚至涉嫌犯罪行为。此前,一些地方的业主因为拆除承重结构,除了承担修复的费用之外,相关责任人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方面,房屋后期的修复和加固,需要有资质的公司来施工,修复结果也要进行鉴定,确保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另一方面,有人私自拆除承重结构,应该追究相关业主和施工方的责任,至于物业公司有没有尽职尽责阻止事件的发生,同样也要调查处理。
否则,拆除了承重墙只是修复了事,违法成本如此低,怎么令人信服?其实,业主说是为了逃生方便,恐怕也只是推责之词。有网友认为,其就是想占用隔壁楼栋的天台,拿来私用。
承重墙不能拆,这是一条红线。同住在一栋楼里的业主,就像在同一条船上。拆承重墙无异于在给船凿洞,危害的是包括自己在内所有业主的利益。
拆除房屋承重结构的案例,在全国各地偶有发生,有的是为了扩大可使用面积,有的则是为了采光和通风。但要强调,无论是何理由,都行不通。有关部门应该对相关行为零容忍,露头就打,以儆效尤,形成震慑。
保护承重墙,就是在保护业主的安全,就是在保护业主的重大利益。物业公司、业委会以及业主应该意识到,预防才是第一位的。毕竟,危害发生了再来修复,即使能确保安全,也未必能达到原始结构那样稳固的效果。
所以,当地有关部门应该深入调查,在积极采取措施修复的同时,也要依法追究各方的责任,不能“一修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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