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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种地不挣钱 那么古代地主是靠什么发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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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2 18:00:5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古代生活里,有件事堪称历朝历代公认的真理:“农民种地不挣钱”。

虽然也常有人说,“古代农民闹来闹去,就为一块地”。但在古代的科技生产条件下,农民种地到底“挣多少钱”?这事儿,其实可以先看看中国古代史上,几个“比较富”的朝代。

可以先看宋代,作为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富宋”,宋朝是中国古代农业史上“亩产大增长”时期。以学者吴慧、王通明等人的估算,宋代的粮食亩产达到了每亩278市斤,人均粮食占有量947市斤,甚至远高于1980年时中国的人均粮食占有量。理论上说,在宋朝种地该“大有赚头”才对。但另一面事实是:宋朝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五的农民,仅占有百分之三十的土地,却要承担绝大多数赋税徭役,种地的“赚头”?根本享受不到。

所以在宋朝,一面是粮食亩产的飞速提高,一面却是农民生活的急剧贫困化。宋初宰相吕蒙正就叹息“都城外数十里,饥寒死者甚重”。等于是天子脚下的农民,都没解决温饱。到了被当代“精英专家”推崇为“中国历史最好四十年”的宋仁宗时代,以宋代名臣欧阳修的话说,当时的农民“一岁之耕,仅供公足,而民食不过数月”。也就是交完了赋税后,农民连糊口都难,甚至“或采橡实,蓄菜根以延冬青”。赶上冬季,吃口粮食都是奢求。

而到了农业生产更发达的明清年间呢?明代农田的平均亩产量,比宋代提高了百分之四十八,且废掉了大量苛捐杂税,农民的日子是不是好过一些呢?就以明代中后期北方来说,明朝民间就有“北人困于役”的说法。在漕运经济发达的山东临清一带,农民从15岁到60岁“无岁不役”,河南有一百亩地的自耕农,每年要交12000“役钱”,而农民一百亩地的年收入,不过8000钱。靠种地挣钱?种一年亏一年。

至于明朝中后期的南方,特别是“一条鞭法”实行后,更有了“南人困于粮”的说法,一亩地的田赋,经过官府“条编”的折算,往往不知不觉就涨好几成,另外还有各种临时“加派”。至于农民的生活?也是可以想。

所以,即使是明代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自耕农每天一日三餐,也是两顿稀饭一顿干饭。发展到清代“康乾盛世”年月,北方农村自耕农常见“家数口者,肉不知味”。也就是能尝口肉都是奢侈事。河北地区的农民日常多是小米粥高粱饭,赶上婚宴等大事才能吃上鱼肉。山东的农民日常都是小米高粱煎饼,能吃上口豆腐咸菜,就算“有钱人”……

如此生活状况,也恰应了唐诗里的那句咏叹: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但是,虽说“种田人”的生活很辛苦,中小地主们也不容易。可放在历朝历代那些享有特权的大地主身上,这日子,可就另一种活法了。

“大地主”们的钱都是从哪里来呢?且不说宋朝以前,那些享受各种特权的豪强贵族门阀们,也不说汉魏南北朝年间那一座座森严的地主庄园。我们可以先看看地主“发财”的一个日常套路:收租子。

很多现代“历史票友”们对“地主收租”的理解,大多和“租房子交房租”差不多。但事实是,地主们的套路一直很深。就以“不遏兼并”的宋朝来说,宋朝大地主们占有的土地,占宋代耕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佃农种他们一亩土地,就要把一半收成作为地租,如果佃农用了地主家的牛和农具,地租更要涨到八成。随着宋代土地兼并加剧,失地佃农越来越多,宋代地主又多了新套路——常以换佃户为威胁,强行提高地租。

而在明代亩产量最高,经济最发达的江南地区,明末的土地兼并也达到白热化。以明朝遗民顾炎武的叹息说,苏州、松江地区的农民,百分之九十都是佃农,有地者只有百分之十。而这“百分之十”里,绝大多数都是大地主。租种他们土地的佃农,一亩收成一两石,地租竟要交到一石三斗,可怜许多佃农交完地租就两手空空,甚至“今日完租,明日乞贷者”。

而“乞贷”这事儿,也牵出了古代地主们一个“历史悠久”的“发财办法”——放债。无论是不堪重负的自耕农,还是受尽盘剥的佃户,通常都不得不向地主举债,然后接受严酷的盘剥。南宋的农民就是“一切出于举债”。明代大地主放债时,更把“大斗进,小斗出”套路用得熟练:放债时用“发秤”做量器,一石粮食只有90觔,收债时却用“租秤”,一石粮食有220觔,单这一进一出,就赚足了130觔的差价。

只看“收租”“放债”的套路,就知古代这些享有特权的大地主阶层,几乎是躺着享受农业生产的福利。

但古代地主们更重要的财富来源,却还是两个字:特权。

比如宋代的大地主们,在“逃避赋役”这事儿上,就是轻车熟路。结果就是“富豪之家贿赂公行,以计规免,中、下之户被扰,不得休息。”甚至佃农缴纳的地租里,也包括了地主们该承担的赋税。到了士大夫享有更多“优免”特权的明代,明朝中后期的二品京官,可以享受“优免”8000亩田赋徭役的特权,哪怕七品芝麻官也可以“优免”300亩。这些手里握有大片土地的官僚地主,几乎就是“干挣”。

既然是“干挣”,那就不挣白不挣,于是明清年间,凭着手里的“优免”特权,官僚贵族地主们往往大肆兼并土地。比如在经济发达的福建,当地的“豪宗巨室”名下田亩土地众多,却是“曾不得征其财帛”,反而是穷自耕农“吏索丁钱,急于星火”。不堪重负的自耕农们,也只能把土地抵押给大地主们,于是土地兼并就越演越烈。比如明代政治家徐阶,名下土地就有6万多亩。明末仕途失意的董其昌,也是“田过万顷”……

而且随着明末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手工业品的出口量激增,换来了巨量的白银。趁机享尽这其中红利的,依然还是那些大地主们。比如在苏松地区,大量的农田都改种了经济作物,太仓七成的稻田变成了棉田,在福建广东等地,诸如甘蔗、芝麻、油菜等经济作物也大量普及。然后以此为原料的丝绸棉布白糖畅销海内外,每年换来巨量的白银。可这些产业的生产、经营,也几乎都被当地“富宗巨室”垄断,吃尽了其中的红利。

然后,就有了许多史料里津津乐道的,那“前明多富家”的景象:明朝嘉靖年间大贪官严世蕃曾经感慨,家产达到五十万两白银的人家,就是明朝“一等富豪”。但到了明末,仅在江南地区,“年收入”过百万两的“大户人家”,就是一抓一大把。如此景象,今天还被人津津乐道,当作明末“繁荣”“发达”的象征。但万历年间的名臣吕坤,早就看到了这繁华背后的危机,说出一段振聋发聩的名言

“况富者田连阡陌,金满箱囊,饫甘餍浓,蹈绣铺锦,歌儿舞女,醉月眠花,画栋雕梁,乘坚策肥。其狼籍暴殄之余,犹足以饭童仆而饱狗彘。乃耕夫织妇,早作夜勤,祁寒暑雨,黧身枯面,枵腹攒眉,儿羸女鬻,终岁辛苦如马牛。”

也就是说,那些“富者”们骄奢淫逸的生活,全是靠着对苦老百姓的盘剥获得。如果任由这种情况继续下去,接下来的明王朝,就将会遭到空前考验。遗憾的是,他在世时,这些话没有人听。他去世后仅仅十六年,明王朝就以“崇祯上吊”的方式,印证了他的真知灼见。

但在明朝亡国后,从清朝至民国的四个世纪里,尽管多少有识之士都在警惕着“明朝亡国教训”,但森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依然让大地主们的“发财模式”,翻新出更多花样。比如在清代,那些享有特权的贵族地主,也玩起了“综合经营”套路:比如康熙年间的尚书徐乾学,他仅在无锡一地,一次就买进万亩土地,还在扬州北京等地有大量商铺,甚至还在家乡“借名救荒……挨户派米……五分起息”,做起放债生意。

这种“综合经营”,也成了鸦片战争前,清朝权力市场上的常态:只要手中有权的官员,都会先购置土地,然后以土地收益为本钱,经营各种买卖。在外贸发达的广东,就是“官之贾十七”,百分之七十的商家,都有“官僚地主”的背景,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但红火的另一面,却是土地兼并加剧,大清境内“游民”大量增加,道光年间广州学政戴熙就给道光帝哀叹“盗贼蜂起,民不聊生”,这样的乱象,也预示了大清接下来“落后挨打”的国运。

虽然历史已成过去,但一个简单的“地主的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却浓缩了中国几大王朝,多少兴衰的“周期律”。几多叹息,几多回味,简单回顾,就有多少思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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