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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深圳当率先垂范
近日几次路过宝安西乡福中福市场,只见垃圾成堆,污秽不堪,路人无不掩鼻而过。我们知道,每处市场都收取了经营者的垃圾清理费,由专职人员负责保洁,为什么近期垃圾没有人拖走呢?许多市民或许不知道,但我知道,深圳每年每个街道都有几百万丶每个行政区上千万以上清洁费,连同政府投入,整个城市的清洁护理绝对10亿以上,可说有足够的资金保证。但现实情形是,除了主要干道像模像样外,大多支路、小区周边卫生不尽人意,除了满目垃圾,人行路上车辆乱摆乱放现象十分突出,有些毁坏了周边的绿化带无人管。枉有庞大的专项开支,却连一个城市的基本卫生管理都搞不好,是否在招标中存在猫腻?相关部门或人员如果与这些为了城市干净事业的中标公司关系"干净",那么对卫生清洁工作的监管就不应是得过且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深圳二十年前即荣获了国家级园林城市称号,2005年全国第一批文明城市榜上有名,这是深圳发展的成绩,也是所有市民的光荣。成绩与光荣贵在保持和发扬。不难想像,离开了干净二字,城市该是什么形象?当前,党和国家战略部署重要内容之一是全面以法治国,我们应在各项招标、事后管理上,严格执法,一旦谁违法违纪丶违规违约,就必须严肃处理,直至重新开标。如果连一个卫生都管理不好,何谈一个大都市的管理,还谈什么以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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