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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在港可办深圳社保 12月2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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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6 10:5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香港居民在港可办深圳社保 12月2日起实行,惠及三类港澳居民

11月25日,“港澳居民参保专项宣传季暨深港跨境社保服务通启动仪式”在深举办。12月2日起,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在中国银行香港地区的指定网点申请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业务。这是深圳首次将社保办理线下服务渠道跨境延伸至香港地区,香港居民在“家门口”就能畅享优质、高效、便利的深圳社保服务。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的加速融合发展,北上深圳就业或创业的香港青年数量持续增长。目前,港澳人员在深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已超3万人。

为助力港澳青年融入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大局,深圳首次将社保线下服务渠道跨境延伸至香港地区。深圳市社保局通过与中银香港、深圳中行合作,借助中银集团跨境网点便利优势,实现港澳居民社保高频业务“跨境”办。

深港跨境社保服务面向三类人群,包括在深用人单位依法聘用的港澳居民;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在深从事个体或灵活就业的港澳居民;16周岁至60周岁之间,且在深办理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居民。

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在中银香港指定网点“跨境”申请登记后,中银香港指定网点代收件后移交资料至深圳市社保局,成功参保并缴费的港澳居民依法享受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社会保险待遇。

在深圳参保的港澳居民如同时在香港、澳门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当地社会保险关系的,可凭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本人承诺书,申请免缴深圳市养老及失业保险。

撰稿 郭悦 邓子良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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