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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的“物质供养”到“精神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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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14:27: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这鞭炮声声庆团圆的节日里,有些特殊的家庭他们再也等不到儿女回家吃团圆饭,别人欢度春节,他们暗里垂泪,他们被叫做“失独家庭”。在八十年代初他们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只生一个好”,他们曾经有过幸福的家庭生活,有非常活泼可爱的孩子,现在突然没有了。让老年丧子的他们如何面对以后的人生?在物质和精神上帮助这些“失独家庭”,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



人口学家预计,我国失独家庭未来将达到一千万,民政部表示,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的标准,由政府来供养。



民政部门的表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失独家庭”的物质需求。但是笔者认为“失独家庭”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供养,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楚,他们对物质的要求已经相当低了,相比于“物质供养”让失独者重获生活希望,走出失去亲人的阴影,实现失独老人的“精神供养”更是迫在眉睫。



首先,失独老人渴望心灵的抚慰,政府应该安排心理医生,进行心理疏导,帮其摆脱心理阴影,重获生活的信心。可以组织一些志愿团体,进行一些团体活动,转移失独老人的注意力,努力让其融入社会的快乐氛围。



其次,失独老人的伤心因为失去最亲近的孩子,可以适度放宽收养条件,让他们收养成年人,那么他们得到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家庭,他们将重拾家庭的欢笑。



第三,多管齐下,多方关心,增加社区活动,建设失独老人养老院,让这些失独老人可以互相慰藉、关心、交流。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只有真正的实现失独老人的精神供养,才能实现我们共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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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沙发
匿名  发表于 2013-2-19 20:54:22
一个家庭生两个子女才科学。其实,中国的计划生育,管住了体制内的人员,有钱的可以买着生,无钱的可以偷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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