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传销应有时
尊敬的习总书记:
非法传销起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一时乍起并衍生各地。1998年,国家明令取缔并重拳打击,有效遏制了非法传销蔓延势头。但是打击并不彻底,祸害远未根绝,社会上非法传销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许多地方的传销余孽地下地上依然活跃。他们“更新”理念,巧立名目,变换方式,借口发展经济,自吹合理合法,以现代通信传媒为工具,以高额收入为诱饵,设计骗局。甚至恶意曲解国家领导人讲话为不法行为开道。在利用大部分人一夜暴富的心魔支配下缴出巨额会费后,极少数人便吞噬一空,遁地而去,害得多少入会者血本归零走投无路,引发跳楼自尽的不幸和抢劫犯罪恶性案件,成为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一大隐患。
由于司法、工商专职部门对打击非法传销松紧无常,实质上形成了姑息放纵状态。有的地方政府甚至糊涂认为传销是一种经济现象,可以聚人气,创财富,促发展。近几年广西、湖南和安徽,主要城市竟成了非法传销的温床和摇篮,并不断发展形成气候,直到造成了大范围恶劣影响引起社会的强烈不满时,才在国家领导人的严厉要求和督促下采取了行动。然而,每次行动似乎治标不治本,“病灶”犹在,难免反复。甚至有传销人员与警察对峙抗衡直至抢夺枪支的事件发生,足以说明反传销形势的严峻和恶化。
本月6日,我得知一个亲戚在合肥误入歧途陷入传销,为了解真相挽救受害人,我专程赶赴合肥。在那里,我见证了新型传销组织和活动的真实状态,种种迹象表明已到了十分猖獗的程度。更使我惊异的是当地相关部门对非法传销的暧昧态度和失职行为。当我向公安反映时,公安推说工商管;找到工商则称由公安负责。公安说30人集中传销时才能抓人,工商负责人甚至说要我调查清楚再去举报。正是如此不以为然的对待,让就在眼皮下的违法犯罪坐大成势,合肥成了传销大军的乐园,少数人正在实现罪恶的财富野心,一批又一批被洗脑换心的迷魂者则一步步坠入灾难的深渊,由此酿成的必然是谁也不愿看到的家庭悲剧和社会危机!
非法传销是死灰复燃还是销声匿迹,完全取决于政府的认识、决心和措施。移民最多的深圳按理说更有利于传销活动,但政府对传销一直保持绝对警惕和高压态势,其基本做法是以制度定责任。其中实行的《深圳特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从硬件上消除传销落脚的条件;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及时发现疑似人员立即处置;一发现传销行为,无论人员多少,不管来头多大,一律严打无疑。在打击行动中,往往是官民并肩部门联手,如此对待,任何传销“能人”也不敢来此下蛆。省公安厅长梁伟发对深圳的经验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合肥的传销泛滥成灾,究其原因,并非传销骨干分子的手段高明,而除了政府部门管理不对路、行政不作为、打击不给力外,或许还有更复杂、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否政府对发展“经济”有“新思维”?对“新型”传销有新“认识”,是否地方法规存在真空?行政和治安管理故意设置盲区?是否变异的传销用某些“好处”绑架了政府?不然的话,为何提供一方水土为非法传销打造世外桃源养痈长疽?
尊敬的习总书记,您向全国人民发出“空谈误国”的警示和“实干兴邦”的号召,深得人心振奋人心。非法传销是破坏经济、扰乱治安危害社会的毒瘤,它形同邪教的行为正在肆虐作恶,坚决取缔严厉打击是国家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我们不相信在中国特色强有力的法治制度下,扫除非法传销有当年的“天花”“非典”那样难。为了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为了百姓安定和谐幸福生活,为了一尽普通民众的责任,谨向您汇报并建言,期待在您的重视下,立即打响了歼灭非法传销的特别战役。如然,国之大幸,民之大幸!
以上恐有不当,候望批评并问
政安!
虎啸山林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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