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上调至每人每月300元
6月起施行
近期,广东连续发布多个高温天气橙色预警,多个市县打破当地5月高温历史极值记录。省人社厅联合省卫建委、省应急管理厅、省税务局、省总工会等,调整提高我省高温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300元,已于6月1日起施行。
此次公布的高温津贴标准,是2012年以来我省首次调整,较此前150元/月标准提高了一倍,直接惠及30万一线作业的环卫工人和超300万建筑工人,为其全年增加750元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且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如违反《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