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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要在“一国两制”下悼念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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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9 12:02: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香港01 评论
前国家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上星期三(11月30日)逝世,终年96岁。 追悼大会星期二(12月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主席、中共总书记习近平赞扬江泽民“把毕生心血和精力都献给了中国人民”,致力于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实现香港、澳门顺利回归”。
在香港,特区政府安排了香港电台、政府总部、十八区民政事务处直播追悼大会,政府员工同时默哀三分钟,全港所有政府机构的国旗及区旗下半旗志哀,官员不出席任何公共娱乐活动。
自江泽民上周三逝世起,至今周二追悼大会止,北京天安门等地方、香港澳门的中联办、中国驻外使领馆皆下半旗志哀,港澳中联办、中国驻外使领馆亦设灵堂供各界弔唁。
自己的国家主席 自己的特区政府
凭吊本国领导人要在“自己的地方”,是常识更是伦理。出于对国家领导人的尊重,全国哀悼是国葬应有的规格,驻外使领馆开放凭吊也是常见做法。就像英女王早前逝世,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亦开放给公众悼念,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便代表香港政府前往签吊唁册。
对香港来说,英女王如今是外国元首,如果她在九七前逝世,估计港英政府会在政府总部或香港大会堂设置吊唁场地。1997年2月邓小平逝世,当时位于湾仔皇后大道东的新华社香港分社下半旗致哀,设灵堂供各界人士吊唁,候任特首董建华、全国政协副主席安子介等人前往致哀。
然而,彼时香港还在接受英国的殖民管治,如今香港已经回归廿五年,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在香港追悼江泽民,就是在自己的地方凭吊自己国家的领导人,跟国家在驻外使领馆设灵堂的性质截然不同。香港不是外国,而是中国的一部份,江泽民不是别人的国家主席,而是香港特区的国家主席。
中联办是国务院派出机构,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的代表,他们设灵堂供各界弔唁已故领导人无可厚非,但中联办毕竟不是使领馆,中联办的办公楼也不是举行庄严悼念仪式的最佳场所,要为前国家主席设灵堂,理应选择更适合的场地。特区政府责无旁贷,应该主动承担这项任务,不管是在政府总部的地方或是香港大会堂。
也许有人会说,内地地方政府也不设灵堂供各界吊唁。这恰恰反映了香港与澳门这两个特别行政区的特殊之处。特区应该有特区的一套伦理和秩序。江泽民逝世是香港回归以来,首次在“一国两制”下送别国家领导人,更不用说特区乃在他主持之下成立。能否恰如其份地作出安排,考验着香港如何既在“一国”之下,又有“两制”之别。
简而言之,香港应该如何凭吊已故国家领导人,是关乎伦理甚至是法理的问题。
不是外地亦非内地 去殖化的变与不变
日前中联办主任骆惠宁表示,香港要“完全彻底摆脱殖民统治的影响,宪法意识才能在香港真正深入民心”。去殖化的意思,正正是要正确认识香港已经回归祖国、是中国辖下的特别行政区这个事实。如果香港政府积极办理吊唁仪式,在政府总部或者中环大会堂举行,那其实是香港人一次的国情教育,也让更多学生对作为中国的香港有更直接感受。
所谓去殖化,其实就是正确处理香港的变与不变。香港回归,以往有人说只是政治上换一面旗子。这个说法简单而鲜明地突出了回归的不变,就好像香港在九七后继续以英文为官方语文之一,仍然奉行普通法而非社会主义法。但换一面旗子的实际意思,又绝不只是换一面旗子那么简单。当香港用上中国国旗国徽,政府部门更名前缀,它其实象征着中国在香港行使主权,这是香港回归最大的变,一个根本的质变。
所以,除了社会,香港政府以及中联办对于去殖化也是责无旁贷,应该全面检讨过去的做法、制度和安排,在“两制”范围之内的予以保留,让香港的特色,甚至是香港曾经受过英国管治的底色,保持不变;在“一国”层面的予以改变,正确反映香港的宪政秩序,充分尊重国家主权。
“一国两制”给予了香港不变的空间,能够维持我们各方面的特色,但它始终有着“一国”的前提,有着质变的性质。香港不再是英国殖民管治的香港,而是由中国香港人当家作主的城市。香港特区不是外地但又不是内地,中央政府既在这里派出机构,但特区政府才是直接在国家主权之下管治香港的主体。这个质变无先例可循,没有外地制度可搬,必须由香港在“一国两制”之下探索和发展,找出最适当、最恰如其分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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