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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妇联先后怼 《人民的名义》招谁惹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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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0 15:0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越来越多原先“不听,不看,不评议”的人,放弃临时原则,加入到《人民的名义》这部电视剧的争论队伍中,凭借刁钻的代入感,批评这部电视剧的种种不合时宜,同时借此抒发己见,表达现实感受。总的来说,“人民”有太多话想要一吐为快。

  这等于是在公共领域当中,自发举办了针对这部检察系统主导反腐的电视剧的“文艺座谈会”。除了网友吐槽的那些不算,以组织名义、机构身份公开表达不满的就有公安、妇联等,此外还有现实主义作家、媒体人士等,电视剧经受了苛刻的大众审查。

  公安政务微博的意见是,剧中的假警察桥段是有损公安的形象;妇联抗议的是,剧中对女性角色的刻画带有歧视,矮化女性。公安还只是在微博上以讥讽方式表达不满,妇联直接给制作该剧的最高检宣传部发去抗议函件,后者谦虚接受,表示删改妇联不宜的部分。

  以组织名义加入“审片”行列的,理由都是该剧存在丑化它们业务形象及服务对象的成分。而在自媒体及作家批评等社会人士那,则指摘《人民的名义》不够真实,比如将反腐成果从纪委嫁接到检察院身上,以及人物、情节设置(比如检察官检查副省级干部家)违背现实。

  一个电视剧受到全方位的注意,被全民谈论,说明《人民的名义》这部反腐剧确实火了。除了知名度隆盛,这部剧的主创也发现陷入了“四面楚歌”的境地。他们可以用艺术与生活的两分法来应对批评,但无法消除这么多心结。

  从艺术创作的角度说,一部电视剧不该承载全部的社会意见,必须选择性呈现;对于现实主义题材的作品,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去解开所有的社会心结。但矛盾在于,从名字到情节都被认为造假的畅销剧,创作动机恰恰要歌颂反腐现实。所以,电视剧及其批评一定有一个是错的。

  毋庸讳言,反腐是一种意识形态,公检法在意在影视作品中的形象,以便对照现实位置,忌讳丑化、追求赞美,是可以理解的——否则,我们也无法想象是由最高检来制作这么个电视剧。谁主导,就歌颂谁,而《人民的名义》中借贬抑别人来抬高检察官,确实犯了潜规则。

  然而,如果仅仅拘泥于角色设定中的褒贬来评定电视剧,确实也混淆了现实与文艺的界限——实际上,对于该剧中无一正面表现的商人群体,又该找谁去喊冤呢?还是那句话,对文艺作品的批判,最好是限定在文艺批评的范围,吐槽即可,上纲上线总是不够克制。

  好就好在,我们已经走过了借助文艺作品来掀起运动的历史阶段。批评很猛烈,但也不至于有权威伤害。那种本着对现实的感受,批评《人民的名义》不够“现实”,尽管声势强烈,但也需要明白的是:《人民的名义》不过是一部剧而已。批评声音证明,它的宣传有限度。

  即使这部电视剧说的每一句台词,都可以被认定为虚假,是对现实的美化与虚与委蛇,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它强烈地激发了人们的现实感知——这些现实感并非是对电视剧主旨的顺从,而是提出不同看法。这种有关现实很骨感的大讨论,有机会表露出来,不是很好么?

  很多人明确表态不看它,因为它的名字是“人民”而不是“公民”,这种洁癖可以尊重。而在同时,有同样庞大的观众津津乐道,文艺与现实的落差给了每个人发言的欲望,并且对照虚假的文艺表演,评估真实的现实处境。一部电视剧激发全民“赋比兴”,也算是意外斩获。

  一言蔽之,批评者所担心的,是这部电视剧会搞坏人们的认知。这种担忧既高估了宣传导向的电视剧,也低估了被现实环绕的人们的心智。任何文艺表达都不是自由的,必须看到各种限制,比如创作水平,比如受众的挑剔与拒斥。即使以“人民”的名义,人民也不都是买账。

  值得一提的是,文艺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见解可能是错的,文艺应该融合于生活。《人民的名义》所受到的指责,说明它在“融入”生活上没有达到目的。面对这一挫折,也请批评者静下心来:《人民的名义》本想制造偶像,却意外受到冶炼,那是该焦虑还是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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