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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严重问责基层环保局就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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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9 09:53: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背景:近西安“市民电视问政”现场被曝光多个污染问题,西安市环保局连夜召开整顿整治大会,市环保局局长厉声问户县环保局局长:问题这么严重,对得起局党委对你的信任和重托吗?问政节目结束后,西安市户县环保局原领导班子3人被集体免职。户县新任环保局局长郭庭平对媒体称:“整个领导班子全免了,断了层,的确在全国也很罕见。”

钱江晚报发表佘宗明的观点:西安市环保局对下级部门几个主要领导问责,是拿本系统的“自己人”开刀,颇显决心。而这番强力问责,在面向市民的问政节目曝光问题没多久后就摁下“启动键”,故它也是对民众、媒体监督的回应。在“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了两年多,很多地方环境治理已被导入“铁腕治污”节奏的背景下,这样不拘旧例、不留情面的问责,多多益善。问责是督促环境治理到位的重要抓手,目的在于敦促治理者负起责任,将问责压力转化为治污动力。而问责问到了“关键岗位”的责任人身上,哪怕领导班子“断层”,也不改该问责则问责的姿态,其震慑力会更强、冲击波亦更广。治污离不开治官,特别是在污染治理上失职的官员。置于铁腕治污的语境中,对失职的主责官员的问责,就该一个都不能放过,一点都不能纵容。

小蒋随想:失职对应问责,首先应给予肯定。但也要指出,在许多地方,环保没有获得一票否决权,环保官员在履职时,要看地方主政领导的眼色。从所处角色上看,地方主政领导才是最关心地方GDP与财政税收的人,关停污染企业很可能会“影响”地方经济。从行政级别上看,地方主政领导又是环保局领导的领导。所以,在一些时候,未必是环保官员不想治污,而可能是被地方主政领导“打招呼”,告知要“顾全大局,让位发展”。基于此,某些地方污染严重,只是问责环保官员,板子是否打准了位置?责令整顿或关停污染企业是地方环保部门的职责,地方产业转型与升级则与地方主政领导休戚相关。如果地方经济发展大方向把握不好,甚至地方管理者还在引进上马污染企业,环境保护从何谈起?问责到“关键岗位”,做到了吗?

法律应让吃珍稀野生动物者自食苦果

背景:针对近期多地食用穿山甲事件,国家林业局2月15日发布微博正式回应:中国此前法规仅对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者处罚。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今后在中国“吃野味”不仅受社会监督,也将面临法律追责。

华商报发表杨鹏的观点:某种意义上,对于才生效实施仅仅两个月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而言,这是一次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的良机——告知公众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到底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有哪些新的改变和要求,避免有人稀里糊涂地成为违法者。还记得2015年的“大学生掏鸟窝案”事件吗?别说那位大学生一开始不知道自己猎捕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连起初替大学生喊冤的围观者,也全都忘记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存在!今后如果有人因为管不住嘴巴吃了某种野生保护动物也“进去”了,莫要奇怪,违法必究,这也是法治的应有之义。务必需要最大程度地将“‘吃野味’面临法律追责”及时普及和传播开来。那些钟爱“野味”的食客们,为了野生动物和自己考虑,要管住自己的嘴巴。

小蒋随想:对于吃珍稀野生动物,某些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珍稀、高价是吃野生动物的人炫耀的标签。某些人未必不知道捕杀贩卖珍稀野生动物违法,以往吃珍稀野生动物则有从侧面挑战乃至逾越法律的意味,表露出一些吃货的畸形与丑陋心理。所以,才有了“穿山甲公子”连吃带炫耀,他觉得这是在彰显身份地位,是高人一等。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吃野味也纳入违法范畴,符合“没有买与吃就没有伤害”的规律,买与吃的人理当受到法律惩处,而不是逍遥法外。司法机关应当让吃珍稀野生动物的人自食苦果,才能体现法律不是吃素的,以儆效尤。某些人不要妄图以“不懂法”脱罪,法律不会因为某些人嘴上说“不懂”而放纵。何况,如今有关方面的普法与释法已说得很明白,就别想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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