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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倒垃圾”与邻为壑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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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08:09: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巨量的垃圾在长江口“漂流”,借力涨潮,登陆江苏太仓和上海崇明岛的江岸。这是今年年初以来沿岸渔民发现的异常情况,大量垃圾并非来自上游城市,而是归属100多公里外的浙江嘉兴。12月中旬,记者持续观察长江口岸边情况,在南岸太仓,拍岸而上的垃圾积成长带状,北岸崇明岛亦不容乐观,垃圾侵蚀沙滩和芦苇地,而附近即是上海自来水水源保护地东风西沙水库。(12月22日《北京青年报》)

  媒体曾多次报道上海的垃圾跨省倾倒的乱象,而此次则是上海“被跨省倒垃圾”,咋一看多少有点解气,但是细忖之却令人感到惶恐与不安,与邻为壑之下,谁都不会是赢家,都是伤害者,也都是受伤者。当然,这并不单纯的所谓垃圾式的“地域攻击”,无论是上海的垃圾被运到江苏,还是浙江的垃圾被运到了上海,都依稀可见垃圾沿江水运外地倾倒这么一条现实的途径,尽管非法,却是容易效仿的,推而广之沿大江大河,通过船运跨区域倾倒垃圾都是存在可能的,或许这才是更可怕的地方。

  更何况,“跨省倒垃圾”不是偶然,垃圾违规外运已经形成一条黑色利益链,城市垃圾经层层转包倒手,每一层利润都很惊人,这也意味着“跨省偷倒”事实上正在变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一种方式,这才是值得警醒与反思的地方。

  表面上看,“跨省倒垃圾”的发生,与偷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司法认定上存在障碍,难以入刑入罪,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威慑力的显现,扼止不了“与邻为壑”的冲动有关,而细想来与一些城市的垃圾下乡也无本质区别,只不过脱离了行政区域。也与当地公共服务外包,垃圾‘一卖了之’,有外包与无监管有关,存在行政与司法约束的双重缺失。

  然而,需要正视的是“跨省倒垃圾”不是零成本,相反与运距成正比,而调查显示,船只运送垃圾的每吨的价格比运送砂石贵了一倍。运输垃圾能赚钱,恰恰反映出城市在生活垃圾处理的成本上,开始显示出“比较优势”。换言之,“跨省偷倒”所畸生的环境正是城市垃圾处理难的困境。

  “垃圾围城”这个说法并不陌生。垃圾处理对于城市来说不仅是资金与技术的难题,也是环境资源供给的瓶颈。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处理中填埋法处理的垃圾占70%,焚烧的占5%。不管是哪种方式,城市越大支持就地处理垃圾的环境瓶颈就越突出,就地填埋无地可供已走到尽头,将垃圾处理成本无限提升;采取焚烧的方式,又会遭遇到市民的强烈抵制,近些年城市因修建垃圾焚烧设施而引发的抗议事件就不曾停止过。城市垃圾处理正在遭遇经济与环境的双重压力,也事实上给垃圾处理成本转嫁积蓄了“势能”。

  “跨省倒垃圾”,与邻为壑何时休?加固司法与行政的壁垒,堵住垃圾体外循环的渠道,固然必须,但是治本之策,恐怕还得思考如何缓解“垃圾围城”的压力,有效改变改变不可持续、破坏生态这种简单粗放低效的垃圾处理方式,代之以科学有效的垃圾处理体系与管理模式。应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联动,除了加大投入,完善垃圾处理、培育垃圾回收利用产业之外,还应灵活运用政策、法规、税收等手段,健全垃圾控管体系,从源头控量、分类回收、无害化处理三个层面,加快形成成熟的机制。(南方网木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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