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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狂追摩托夺人性命,为执法还是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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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1 08:07: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省河源市一对情侣因骑摩托未戴头盔,被交警狂追3-4公里,最后撞到绿化带上,造成一死一重伤的惨剧。交警执法,本来是为了保障交通安全,现在倒好,交警执法,成为制造交事故的肇事者,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的咄咄怪事。交警疯狂追逐摩托造成一死一重伤的惨剧,我们有理由追问:交警狂追摩托的动力是什么?到底是为了执法,还是为了罚款?

    因为骑摩托未戴头盔,而被交警狂追,造成一死一重伤的惨剧,让我们清楚地看到,骑摩托不戴头盔果真不安全,骑摩托不戴头盔后果很严重。只是,这个严重后果,是交警疯狂追逐造成的,这实在是难以理解,也难以接受。

    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交警进行制止查处,应该说是于法有据。只是,骑摩托戴头盔,只是在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助于保障骑人员的安全。骑摩托不戴头盔,也只是对摩托车的骑乘者存在安全风险,不能说必然会造成严重后果。更重要的是,骑摩托不戴头盔存在的安全风险,仅限于骑乘者,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不会造成任何威胁。

    其实,交警在执法时骑摩托也是常态,在此可以再顺便弱弱地问一句:交警自己戴了头盔么?从新闻报道来看,广东河源交警在追逐骑摩托的情侣时,有一个“脚揣”的疑点,由此我们可以推测,在这起事故中,交警自己也是骑摩托的。那么我们可以问一下目击者,交警自己戴了头盔么?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三条规定,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骑摩托不戴头盔,原本不会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可是,当交警疯狂追逐,未戴头盔的摩托驾驶者与交警上演“生死时速”时,倒真会危及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这个时候,交警已经不是在执法保障交通安全,而是走向了反面,交警的行为已经是在制造交通事故。交警疯狂追逐没戴头盔骑摩托者,对此我们有理由追问:交警是在进行交通执法,还是在作案?

    在此,让人想起网上一句揶揄警察执法的话:警察不作案,治安好一半。再看看广东河源交警疯狂追逐没戴头盔骑摩托者,造成一死一重伤的惨剧,真的是让人不胜感慨。

    应该说,疯狂追逐没戴头盔骑摩托者的严重后果,交警不是想不到。《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不能因为骑摩托者没戴头盔而驾车追缉,交警也不可能不知道。那么,交警为何还要疯狂追逐没戴头盔骑摩托者?

    如果秉持鲁迅先生“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的思路,交警疯狂追逐没戴头盔骑摩托者,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为了罚款。为了罚款,可以让交警执法“打鸡血”而变得亢奋。如果上级规定了罚款指标,在已到年终岁末需要交账的时候,看看离任务指标还差一大截,在巨大的压力之下,就可以让交警执法而变得疯狂。

    其实,又何止是交警部门,每到年终岁末,各地执法部门,为了完成“罚款经济”指标,纷纷出动,大搞运动式“执法”,上演“熊出没”,这差不多已经是一种常态性行为。

    在此,不能不“含泪劝告”大家:出门在外,为了保障安全,口袋里一定要装上足够的钱,以备“不时之需”。遇上执法者,不要心疼这点小钱,更不能因为心疼钱而采取“逃避”行为,毕竟钱财是身外之物,“破财消灾”吧,这是中国人古老的智慧,关键时候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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