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203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高校学生打老师岂能一走了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0-8 08:03: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多名微博网友爆料,四川一高校学生在办公室殴打老师,并附现场视频。微博显示,“9月29日,因老师不同意学生提前离校,7名学生到教室殴打老师,还有学生在门口摄像。老师从头至尾没有还手。报警到派出所后,因打人者未满16岁,被家长带走,没有道歉。相关情况有待进一步核实”。(10月6日 中国青年网)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生关系是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之一,是否尊师重道更是对个人素质高低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检验。然而,只因“不同意提前离校”,7名学生便对老师恶语相向,其中一名学生1分钟内至少对教师动手7次。尤令人惊奇的是,派出所介入后,打人者只是“被家长带走”,而“没有道歉”。

  其实,学生打老师并非个例。据《法制晚报》统计,仅2015年,就至少有13起教师被学生袭击事件曝光。今年4月,安徽亳州蒙城一学校课堂上,老师让交试卷,学生不交还出口成脏,最后几个学生上前群殴老师;5月,山东青岛綦老师在课堂上批评了一名学生,学生不服,下课后找了另一名初三学生在教学楼里攻击老师,致其膝盖粉碎性骨折。

  谁让这些学生胆大妄为?多年来,我们在心理上都视学生为弱势群体。一旦师生之间发生矛盾,家长找上门“论理”,相关部门拿“师德”说事,社会舆论更祭起道义“法宝”,而很少去挖掘事实真相、还双方一个真正的公道。在各种压力下,教师无法理直气壮去管理,一些“问题”学生不但不迷途知返,反而越发放肆嚣张。

  谁让这些学生胆大妄为?保护未成年人是必要的,但是,“善不可失,恶不可长”,保护不是纵容。作恶而不受惩,只会失去对规则的敬畏,更难警醒“后来人”。何况,暴力行为今日施之于老师,明日就可能加之于同学、家长,今日用拳脚棍棒,明日便可能耍刀弄枪。由此可见,相关法律法规有修订的必要了。

  任何社会都有一定的行为规范。不论是老师打学生、还是学生打老师,轻则侵权、重则违法,都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至于代价为何?笔者不敢妄议,惟希望不仅只是“道歉”,甚或一走了之。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