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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杀月饼”事件罚单过狠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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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6 14:31: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近日从阿里巴巴获悉,针对此前参与“内网秒杀月饼”的5名员工,作出全部劝退的决定。参与决定的包括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CEO张勇等多位核心管理层人员。阿里在公开信中表示,这不是一个容易做出的决定,但必须要坚信正确的方向和公司文化。5名员工有炫技嫌疑,且使用工具作弊触及了诚信红线。(9月15日新华网)

  这是一盒月饼引发的惨案:阿里几个技术控的小伙伴,开外挂抢了几盒内部月饼,结果倒霉地收到被劝退决定。如果算上他们的薪资与股权等远近收益,这抢到名下的月饼,估计才是2016年当之无愧的“天价月饼”。简言之,这一跤,摔得惨。

  此事之所以引发舆论场的轩然大波,大概无外是以下几个原因考量:第一,中秋过节,和和美美。自家人玩个游戏,有必要如此上纲上线吗?如果问得再市侩一点,阿里如此“小题大做”,究竟是要想表达什么?第二,根据相关信息,涉事员工“秒杀”抢月饼后,当天16:30约谈、18:00走人,可谓被“秒炒鱿鱼”。下手狠,家规严,这固然可以说得通,但,在弱势员工与强势企业对峙的时候,这种意义大于形式的“被劝退”合乎劳动法等规定吗?就像知乎上一则《如何看待阿里巴巴安全部门的月饼事件》的问答里呈现的舆情关切一样,这些被处分的小伙伴,且不说冤不冤、法律保障了他们的权益吗?

  这些担心,仔细想想,可能还真是“小人之心”。比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阿里既然大张旗鼓劝退了5名小伙伴,想来不会傻到放任HR的法务风险。至于阿里表达的“这不是一个容易做出的决定,也不是一个可以得到各方面理解的决定”,大概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经过各种疑似“刷单事件”的轮番拷问之后,阿里对于类似外挂的敏感是外人难以体味的。就像其公开信说的,“阿里是一家把权力真正下放到每个普通小二手里的公司,下放权力的基础就是组织和员工之间的本能的信任。”这话虽然有点过度抒情,但点醒了一个事实:BAT等互联网企业,一线员工的生杀予夺大权确实是可以立时“变现”的。制度管控得了欲望,却不可能是无漏洞的,德不配位的尴尬,是互联网丑闻的永恒纠结。另一方面,于私心来说,尽管部门罚单下手有点狠,却也迎合了阿里对舆情公关的需要。这些年,“小二事件”始终疑云未决,阿里需要一种姿态,既向内传达肃纪的决心、亦向外表达反腐的初心。

  游戏有规则,偶然有必然。阿里的这一刀,虽然见血见红,却也未必多坏多恶。就像面对一块月饼,你看到“月亮”,有人却看到“六便士”。(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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