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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患癌教师的大学更伤教育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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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0 10:45: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2年,刘伶利从兰州交通大学外语专业硕士毕业,来到兰州交大博文学院工作,成了一名大学教师。2年之后的暑假期间,刘伶利被查出确诊为(双侧卵巢)增生性(交界性)浆液性肿瘤,高级别。这对于其父已经身患癌症,本已支离破碎的家庭无疑更是雪上加霜,正在刘伶利重病住院期间,所工作敬业两年多的博文学院不仅没有前去探望慰问,反而以刘伶利长期“旷工”违反劳动协议约定为由,将刘伶利正式开除。甚至连母亲提出学校给刘伶利继续交纳医保费的请求也予以拒绝。为了省钱,刘伶利不得不选择中医保守治疗的同时,还拖着重病的身体在家门口摆小摊,直到今年8月14日,因为癌症并发心脏病,刘伶利离开了人世生命定格在32岁(据8月19日《中国青年报》)。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大学不仅教书育人、负责为学生解疑答惑,传授知识和研究学术,也应该是最具人文关怀理念的高等级文明场所,而从刘伶利所工作的高校校名来看,取名“博文学院”,更应当具有“博爱”和“人文”。无论对待学生还是学校的教职员工,势必关爱常伴、关心备自,当师生遇到各种困难需要学校提供帮助时,学校也一定会像他的校名一样释放出他的“博爱”与“人文”。然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就是这所兰州交大博文学院,在他的年轻女教师身患绝症,全家陷入极端困境的时候,“博文学院”非但没有对自己的教师和家庭释放一丝温暖人文,反而是助病魔为虐,在刘伶利与癌症抗争的最关键时刻,学院不但先停发的刘伶利的工资等所有待遇,继而又以刘伶利“长期旷工”为由,正式发文并有院长签发的决定对其作出开除处理。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笔者经过特意搜索,该学院在网络公开资料中不仅标榜自己继承兰州交通大学优良的办学传统,博采众长,十分注重吸取省内外著名大学办学经验,弘扬“博衍明德,文倡格物”校风。在对待教师人才方面,更强调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重视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地位,通过制度保障和政策倾斜,增加教师的归属感、成就感和主人翁意识,把 “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环境留人”落到实处。但从女教师患癌被开除这一极具冷漠的实例中,我们没有看到这些华丽诱人的描述,在患癌女教师身上有任何体现。不仅如此,为了争取医保让家庭少一些负担,刘伶利母亲向学院提出由自己承担费用,让学院继续为刘伶利交纳医保费的这一点合理要求也被无情拒绝。博文学院这些富丽堂皇的自我描述背后,究竟什么才是他的真正办学理念,是制度的冷漠还是骨子里早已被利益熏透,也已经发生“癌变”?

  如果说年轻女教师在2年多的工作中,不思进取误人子弟,让学院领导颇为头疼,借其患病之机开除属迫不得已,尽管也是法理不通,人们或可理解。而事实上刘伶利不但工作努力受到学院认可,第一次发病剧烈疼痛之后,为了不耽误学生复习,第二天就拖着病痛的身躯继续上班,直到暑假才住进医院。对于这样勤奋的年轻女教师重病之后,学院“翻脸”比翻书还快,只能说明博文学院是一所没有任何人文素养和道德底线、完全是被利益浸透的黑教育作坊,对教职员工的冷漠也完全超出了现代文明可以容忍的程度。

  按说,作为高等学府,既是全体师生共同学习提高,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的场所,也应是全体师生一个温暖的家,即便是作为民办高校,在追求相应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也不能忽略作为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对正确价值观的引领作用。然这所所谓的“博文学院”,不但将身患癌症的女教师无情“遗弃”,在已经被两级法院裁决败诉之后,依然没有任何悔意,直到女教师被病魔夺走生命之后,依然没有履行法院已经生效的法律裁决,既没有主动撤销违法的开除决定,更没对女教师父母和家庭进行任何安抚,冷漠的态度没有任何转变。

  民办教育是弥补公办教育不足的不可或缺,民办高校对于培养优秀人才、促进科技和学术进步发展更发挥出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也应该看到,在众多民办高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为教职员工提供更多丰厚待遇和人文关怀的同时,也有少数民办高校把教育完全当成一项产业,不仅把学校与师生完全当成利益和利用关系,充满着冷漠与自私,对失去利用价值的师生,甚至是“脚面上支锅--踢掉就走”,完全放弃了最基本的法律义务和道德温情,对于这种完全追逐利益,连最基本法规和传统道德底线都失去的个别高校,政府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就不能对其姑息迁就,一所能开除患癌教师的高校,还有谁能比这样的举措更具讽刺和冷漠,还有哪所高校能比“博文学院”更伤教育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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