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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绩收“过头税”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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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3 10:03: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称,严禁提前征收,严禁运动式清理欠税、补税,严禁5月1日前要求纳税人先缴或多缴等。通知指出,目前部分地方出现了营业税、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等收入非正常增长,这其中既有经济企稳、房地产业回升等原因,也有搞运动式回溯性清税,甚至弄虚作假收“过头税”等因素。(4月22日,经济参考报)

过头税是指税收征管部门为了完成税收任务而过度地向民间征税的做法,其根源是为了政绩:为了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了突破税收“百万”、“千万”等数量级;为了向什么大庆献礼……。“数字出官,官出数字”,导致地方政府做出如此荒唐的执政行为;“这届政府拿钱,下届政府还债”,实在可笑。

政府的税收主要来自企业,若是地方政府过分追求财政收入的高增长而变相多收税或提前收税,为了保政府的财政收入而加重企业负担,长此以往,不但伤害了企业和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也会对国家经济产生负面影响,造成经济衰退和财政收入下降的恶性循环,实在是有百弊而无一利。

笔者认为,中央下决心推行营改增,除了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之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文/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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