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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领头羊”成为“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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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3 16:42: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能让“领头羊”成为“替罪羊”


对那些在干事创业中失误的干部,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区分性质,慎重处理;对那些因为工作受到委屈的干部,要多一些宽容和理解,该鼓励的鼓励,该安慰的安慰,让他们卸下包袱,重燃干事创业激情。江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支持、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有为的意见》,通过建立教育引导机制、核实保护机制、容错免责机制和为官不为问责处理机制,大力支持保护作风正派又敢于担当、锐意进取的干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积极性。(4月13日,人民网)

面对新常态,少数干部中产生了一些模糊和错误认识,有的把从严治党与干事创业对立起来,认为束缚了手脚,感叹干事太难、为官不易,这些错误认识必须加以纠正。对此,江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明确表示,将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者、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切实为那些敢干事、能干事、有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当然,履职容误绝非纪律“松绑”、作风“放水”。《意见》对免予追责的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改革创新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除外),属于不可抗力导致,或无失职行为并同时符合6项(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有利于改革创新和发展大局的;经过民主决策程序的;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的;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相关条件的,可以免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意见》规范了免予追责的程序,包括申请、核实、认定和报备等环节,对经确定予以免责的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不影响政绩考核,不影响评先评优,不影响提拔使用。

笔者以为,干事创业没有捷径可走,唯有脚踏实地;干事创业必然也会遇到困难,遇到风险,有成功的机遇,也有失败的可能。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不仅会使干部不敢创新,不敢大胆探索,甚至会扼杀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从而陷入安于平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窘境;江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意见》的下发,解决了干部干事创业后顾之忧,避免了“领头羊”成为“替罪羊”, 让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能够“轻装上阵”。文/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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