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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山寨颁奖,非不能实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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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 09:41: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花费2980到29800元,参加“2016杰出劳动者全国劳动英模五一座谈会暨先进事迹报告会”,领取奖牌、奖杯、勋章。4月30日,来自全国各地的“精英”被邀请至北京邮电宾馆交报名费,5月1日,被送往钓鱼台国宾馆参加开幕式和颁奖仪式。( 新京报2016-05-02)人

     类似的山寨奖曾经充斥中国,最著名的要数那个“共和国脊梁”奖了。2011年,已经颁奖十余年原本名不见经传的“共和国脊梁”评奖活动,因倪萍等名人获奖并由此引发的名人论战而迅速引爆网络,网民对这类评奖活动“花钱买奖”产生强烈质疑。学者易中天在博客上贴出文章《此脊梁非彼脊梁》,尖锐地指出:“收不收费,其实并不要紧。打着共和国的旗号,花着纳税人的钱,做着‘达芬奇’的事,那就更加不可原谅。”易中天表示,顾准先生这样的,才当之无愧地可以称为“共和国脊梁”。“至于他倪大姐得的那个,怕真只能叫做‘戳脊梁奖’。倒不是他倪大姐有什么不好,是这个‘奖’实在山寨得离谱”。

    若说“离谱”,5月1日在钓鱼台国宾馆芳菲苑多功能厅举行的,这场所谓的“2016年杰出劳动者全国劳动英模五一座谈会暨先进事迹报告会”,相比之下,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当年和倪萍同时获“共和国脊梁”奖的还有田华、刘兰芳、张继等,骗局之外,他们算不算“共和国脊梁”,国人有不同看法;,而一个也搞得有声有色、名为“感动中国年度人物盛典”的山寨颁奖活动,在评选中所列出的一大串名人,诸如姚明、钱学森、杨利伟、袁隆平等,确实能让部分国人感动一番。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是国务院授予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的荣誉称号。劳动模范是真正的共和国脊梁,说他们“感动中国”也并不为过。 可按照承办方北京中视观察国际文化传媒中心秘书长的说法,举办这次活动,“我们肯定是盈利的”,并坦言来钓鱼台国宾馆十七号楼名闻遐迩的芳菲苑,参加“2016杰出劳动者全国劳动英模五一座谈会暨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都是老年人,发个奖杯安慰一下是应该的”。有一个村的村支书、村主任、还有几个农民一共9个人,交了报名费后也都来领奖。想不到五一国际劳动节,被当作愚人节。

   众所周知,全国劳动模范的称号,除了精神荣誉,在物质方面,劳模群体还享受国家给予的一定待遇,因此,并不是某个普通社团力所能及的。山寨“全国劳动英模五一座谈会”,不仅损害国家荣誉称号的严肃性,以营利为目的,让与会者花钱来买相关荣誉牌匾、荣誉证书、纪念勋章等,则无疑属于诈骗行为。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种明显的犯罪活动,据说犯罪团伙在每年的“五一”期间,其场所无不是使用国家会议中心、钓鱼台、人民大会堂,并且这个山寨颁奖已经在上述地方持续隆重举行的了好多年。

    笔者以为,打着“中字头”名义非法敛财的各类山寨颁奖,之所以禁而不止,非不能实不为。一方面,有关部门除了对承办方进行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如果依法办事,并不难操作;另一方面,对租用场所加强监督。民用房出租都需经过有关部门许可,警方甚至还规定了利用出租屋违法,房主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市场经济下,国家会议中心、钓鱼台、人民大会堂等场所固然可以充分利用,但这些场所毕竟是中国的名片,犯罪团伙愿意高价租用,看准的也正是这些场所具有山寨颁奖的道具功能,因此,仔细审核租用方的用途并在其使用时进行必要的巡查,应是管理方的职责所在,一旦被利用于违法活动,也应当对管理方进行追责。

  类似的山寨颁奖活动影响及其恶劣,查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相关部门却束手无策,以至泛滥成灾,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文/郑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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