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途经某公交站,在其附近发现一折叠100元人民币,捡起一看,背后是黄色广告宣传。再走几步发现地上又有,接连几处公交站附近都出现了。心里不禁纳闷,百元大钞,自带光芒,任在何处,尤为抢眼,有人居然用假钞作为招揽淫秽生意的工具,此事怎么无人管?
人民币,作为我们的国币,不仅是共和国金融符号,是法定通货,代表了社会财富象征和经济运行形式,代表国家的主权和信仰,第五套人民币面额上开国领袖光辉形象,更是中华民族的旗帜和灵魂,具有无可比拟的庄重、神圣和尊严。随着我国国力增强和国际影响力的扩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2016年已经宣布人民币成为世界一定范围内通用货币,让人民币的声誉和价值在国门内外得到了空前的提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保护法,伪造变造仿制人民币,及利用人民币图案作为广告宣传的,都属违法犯罪,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都有权管治。从此事看来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为什么这么多相关部门却没有人过问,任其不法分子故意把变造的人民币作为黄色传单和揽客广告,“无偿”派送,到处撒发,传播违法,扰乱人心,势必破坏货币秩序、丑化社会风气、助长罪恶经营行为。
微言网(www.cwyan.com)在此呼吁我们的各执法部门,要敢于管治,要多管正事,不要因恶小而放任,依法治国就是要从细小抓起,小的违法事情不抓,等到恶性违法案件发生时再来抓,势必给社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以致危害民众。
像这种在大庭广众之下的违法现象对社会的危害甚大,如果我们的相关执法部门视而不见,我们的执纪监督部门就应该以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以彰显法律的严肃性,突出人民币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否则依法治国就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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