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丁瑜)近日,网上一篇“岐山县枣林卫生院院长将救护车开回家”的文章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基层卫生院的救护车能另作他用吗?11月27日,岐山县卫计局称,该院院长没有将车开回家,而是开到局里办公,而宝鸡市卫计局表示,救护车只能用于医疗救护,不能另作他用。 目击者:院长把救护车开回家了? 11月21日,《岐山县枣林卫生院——“卫生院长把救护车开回家了”》一文在网上广泛传播,并引起网友热议。网文称,该院院长许某将救护车开回家,导致卫生院救护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据当事人王某介绍,11月20日下午,他和朋友在该卫生院办事,看到院长许某驾着救护车离开卫生院,但救护车内并没有病人,他询问医院一名护士,问他们的院长开救护车干什么去了?“许院长开救护车回县城家里了。”王某称,当时护士是这样回复他的。 “开救护车回县城加了一趟油,然后就把车放到卫计局的院子了!”王某说当时他给院长致电时,许院长称不存在将车开回家的事情。“救护车是用来运送紧急病人的,即使没有开回家,也不能停放县城吧?”王某说,院长的行为给正常的救护工作带来影响,万一耽误了患者的病情咋办? 救护车作为日常急救、突发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急救专用车辆,能不能挪作他用?11月27日,华商报记者试图采访许院长,但其手机处于无法接通状态。 网友:救护车不“在岗”会耽误急救 事发后,王某将此事发在网上,引起网友热议。一名网友表示,救护车作为特殊用途的交通工具,车辆状态应该要么是在运送患者,要么是停在卫生院的院子里。另一名网友表示,救护车不在工作岗位,万一有紧急的病人咋办?耽误了病情这个责任该谁负? 对此,岐山县卫计局相关工作人员向华商报记者介绍,舆情发生后,局里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此展开了调查,经调取该车的监控显示,事发当日下午,许某驾救护车离开卫生院后,行驶了约40分钟来到县卫计局,将车停放在院子后进入办公楼办理合疗业务,业务办完后,在下班前驾车回到了卫生院。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救护车的用途有两种:一、担负医疗急救任务,二、医院行政办公用途。“如果救护车在处于行政办公用途时,卫生院有救护任务,卫计局会调遣最近卫生院的救护车过来帮忙。”这名工作人员称。 而宝鸡市卫计局基层卫生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卫生院救护车只能用于医疗救护,不能将其作为行政办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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