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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近期曝光国内僵尸肉问题,但北京科技报记者洪广玉却发文称是假新闻。7月12日凌晨两点,新华社记者李丹在新浪微博发文反击,称采访近一周,联系多个部门和当事人,核心事实由相关部门两次确认,不能不对洪广玉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表示怀疑。
无论是“封存了三四十年的肉”,还是“过期几年的肉”,无疑都是僵尸肉。实际上,对于僵尸肉的存在,官方早就有定论了。笔者以为,洪广玉极力替僵尸肉洗地,不仅仅是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问题这么简直,背后可能隐藏着肮脏的交易。
中国是人口大国,肉类消费存在缺口,进口是必然,过程中也必然有问题出现。新华社是国家喉舌,这种事关民生,“抹黑”政府的负面新闻,与事实有出入或许有可能,但有哪个傻逼记者敢无中生有?难道要自摔饭碗?洪广玉如果真的是一个行内人,且认为原报道存在明显夸大的地方,完全可以就此进行调查,甚至可以得出公众不必过分恐慌这样的结论。
可洪广玉文章不是这么写,大体不用看内容,仅凭夺人眼球的标题《剧情逆转的时候到了:“僵尸肉”报道是假新闻》,就已经很明白无误的告诉公众,根本就没有什么“僵尸肉”,全是新华社凭空捏造的。
“僵尸肉”剧情会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急转,确实让人瞠目,但却在意料之中。明眼人不难看出,出自新华社与北京科技报的两篇有关“僵尸肉”的报道”,都是命题采访,前者是拿到有关“僵尸肉”较详实的权威数据基础上,认为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以期引起公众关注和警惕,后者是认为原报道会对冷冻食品行业造成“严重影响”,需要澄清,目的决定态度!如同在一个凶案现场,围观者众,甲釆访的人说看见了杀人,乙釆访的人说没看见杀人的人,但乙既然身怀不可告人的使命,却只能无视有人躺在血泊中这个事实。
笔者之所以有理由怀疑洪广玉的采访报道是出于邪恶目的,完全是基于其所作所为与其身份大相径庭。记者通过采访,认清自己身边存在的隐私威胁和隐患,以及出于采访对象的要求和对消息来源的保护,没有点出采访对象具体人名,这是新闻从业人员普遍认可的做法,洪广玉为了达到掩盖过期肉问题之目的,对李丹的文章避实击虚,攻其一点以盖其余。这副嘴脸如果是作为辩护人在法庭上为被告辩护,似乎尚可理解,但写新闻报道,却违反了基本常识。
如果说洪广玉是初入道的记者,对“僵尸肉”不负责任的报道仅仅为了搏取眼球,还情有可原,但洪不仅是“资深记者”,还自称是食品安全资深记者,面对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每年频频出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身体健康的事实面前,其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心里应当比谁都清楚,但笔者百度了一下,却找不到他所采写的报道,哪怕有一篇的出发点是为维护消费者利益的。相反,他的文章每一篇都是以维护黑心食品的卫道士面目出现。
除了跳出来替“僵尸肉”洗白,这位“资深记者”近期发表的文章有:2015年4月21日,《点评新京报的“包油腰子”报道,教你怎么看食品安全新闻》,认为什么无证小作坊,过期食品,实际上没问题。因此不要轻易相信都市报的所谓食品安全报道,它们可能确实反映了一些问题,但经常夸大所涉食品的健康危害。 (2015年4月27日,《草莓真的不能吃了?央视又在忽悠你啦!》指责央视刻意选择欧盟标准是别有用心。2015年5月9日,《买散装花生油黄曲霉毒素超标?活该! 》针对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的广西梧州和广东肇庆两地市场所出售的散装花生油掺假事件,断言,如果你不是天天吃这样的油,只是偶尔吃到,超标3-4倍不算啥事,对健康不会有太大风险。
由于篇幅关系,笔者就不作一一例举,也许有些文章洪广玉所说的有一点道理,但作为一名食品安全资深记者,却从来不关心食品安全,良知安在?而总是关心黑心食品卖不出去,岂不耐人寻味?
北京科技报是北京青年报社主办的面向市场的一份小报,混口饭不容易,为了拉赞助弄出个“食品安全参考”栏目,不得不用洪广玉这样的无良记者替食品商说说话,或许尚可理解,但洪广玉居然想在连狗都不啃的僵尸肉里乞根骨头吃,就狗都不如了!/郑智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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