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峰
据报道,近日,“百岁老人沿街乞讨”的新闻像巨石投进舆论场,从四面八方汹涌而来的关注也迅速阻断了老人的乞讨路。如今,问起讨饭的经历,老人总是操着含混不清的话连连说,“给国家抹大黑了”,“对不起干部”。
“给国家抹大黑了,对不起干部”,乞讨老人这一充满自责意味的“反省”,无疑一点也不“糊涂”,反而显得相当清醒。因为稍稍回顾一下此次新闻的传播过程不难发现,无论是当地“连夜在郑州寻找”,还是急于公布“老人家庭情况”,强调“有三儿两女”,“每月享有360元政府补助”,背后贯穿的正是对“给国家抹黑、对不起干部”的担忧。换言之,希望通过“每月360元政府补助、可以养活自己”来澄清证明,当地政府和干部其实并没有“对不起”乞讨老人。
但是,“百岁老人沿街乞讨”,当真“给国家抹大黑了,对不起干部”了吗?或许,应该承认,老人之所以长年在外乞讨,确实并不完全像他最初所说那样悲惨,也不像一些网友当初想象的那样不堪。但即便如此,老人的乞讨行为,显然仍谈不上什么“对不起干部”,更无所谓“给国家抹黑”。
首先,从家庭生活状况看,虽然“有三儿两女,每月享有360元政府补助”,但老人一家的生活状况和质量显然仍远远谈不上宽裕。如“大儿子因脑溢血偏瘫”,“二儿子正在服刑”,“三儿子是残疾人”,而与老人一起生活的三儿子耿纪营一家,“除了五亩地外,一家的收入只有父亲每个月300元的百岁老人补贴,60元的养老金和耿纪营90多元的低保”。
这种家庭生活背景下,老人常年在外乞讨,并以此养活儿孙,除了见证了儿女的“不孝”之外,很大程度上无疑仍是生活无奈使然。这种客观存在的贫困现实,显然不应该也不可能“给国家抹黑”,因为这样的现实,原本就不是什么罕见现象。如数据显示,按农民年均纯收入2300元的贫困线,2014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为7017万人;根据《2014中国农村养老现状国情报告》,超过68.4%的老人主要靠子女的资助来生活,54.6%的农村老人还在从事职业性的劳作。
诚然,无论对个人还是社会来说,“乞讨”当然算不上是什么光彩之事,但在基于无奈的生活贫困,且并非“强讨强要”的情况下,对于乞讨现象,显然又没必要苛责厚非,简单以“抹黑”视之或者自责。更何况,这还是一位百岁老人源自家庭困难的乞讨。对于一位老人来说,面对有限的养老补贴,除了乞求施舍,他还能有什么别的更好办法来纾解贫困,改善家人和自己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