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宪法权威?首个国家宪法日感言
痴山
《习近平就首个宪法日作指示: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报道:在12·4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读此新闻,极为复杂。回顾这些年,看着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的宪法准则,却逼7000多万工人失业下岗;守着保护环境的宪法规定,环境污染却日甚一日;守着保护耕地的宪法内容,耕地毁坏竟空前得前无古人。这回,又说“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宪法》的命运,会不会比一纸空文,还一纸空文哪?
此次习总书记,作出“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指示,或能开创出与之前大不一样的崭新局面。窃以为,要想真正“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首先必须将践踏宪法精神、亵渎宪法尊严的官僚们坚决绳之以法。否则,“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或又是一句空话。
纵观当下,违法者升官快相当普遍。越是敢于违法,善于违法,热衷于违法的官员,升迁得越快,似乎已成一种规律。而违法官员们在得到更大的权力之后,在违法上(包括违宪)往往愈发变本加厉。甚至形成了当官靠买,发财靠贪,升迁靠违法的绝招。这其中,也没法排除相当多的官员,自以为违法就是创新,违宪就是开放。试看,前最高政法长官周某某,不就是一个违法典型吗?另有深圳市原政法委书记蒋尊玉,连自己的老部下都说:“他(蒋尊玉)后来当了政法委书记,是一个极大的讽刺。这样一个官员全无法律的概念,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在深圳这样一个重视法治环境的城市尤其不适合。”对照周某某、蒋尊玉等等等等,再放眼全国,在国有集体财产私有化、逼7000多万工人失业下岗、大肆污染环境、疯狂侵占耕地、大拆大迁诸过程中,“全无法律观念”的官员,难道不是比比皆是吗?
在中国,尤其在现阶段,要“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老百姓信奉恪守固然重要;但官员们尤其需要培养“宪法思维”,形成守宪守法的习惯。另外,更应还守宪守法的失业下岗工人一个公道!让守宪守法的官员成为中流砥柱。反之,假如谁违宪违法拼命贪腐,谁平步青云官运亨通,哪“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号召,或只能成为一句空话。
总之,无论官员或者百姓,只有使得信奉坚守宪法法律者,其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对违宪违法者,让其违法行径必定付出代价并受到严惩。这样,习总书记“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指示,也才有可能、有希望落到实处。
2014-12-4鲁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