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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预付全款买奔驰 提车却被告知“你车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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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20:30: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韦女士购买的奔驰车同款型号

  今年9月28日,南宁市民韦女士到南宁恒信驰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南宁恒信驰远公司)购买一辆奔驰商务车,在销售员谭某的要求下,韦女士向恒信驰远公司账户付清了车款33.9万元,合同约定10月20日提车。不料过了提车日后韦女士到4S店提车却被告知,她的车已经被销售员谭某提走了,并且车已不知去向,而谭某据说因挪用公司公款被警方刑事拘留。韦女士要求恒信公司退还车款但被拒绝,恒信驰远公司负责人称要等警方调查结束弄清原因后才能给韦女士答复。韦女士称,是恒信驰远公司内部管理混乱才导致销售员钻空子挪用车款,此事与她毫无关系,恒信驰远公司不该把损失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离奇:预付全款买奔驰,车被销售员私自提走了
  韦女士自家有一辆开了十余年的老车,今年打算换一辆宽敞些的商务车。9月28日,韦女士来到位于罗文大道上的恒信汽车城,在南宁恒信驰远汽车公司销售员谭某的介绍下,她看中了一款奔驰新雷霆商务用车,最终与南宁恒信驰远汽车公司谈妥了车价33.9万元,并签订了购销合同。不过,在付款方式上,当时接待她的销售员谭某称,这款车卖得比较紧俏,没有现车,需要预先付完全款,过后才能提车,合同约定提车日期是10月20日。随后,韦女士按照要求,第二天通过银行给恒信驰远公司账户转了汽车的全款33.9万元。
  不过,直到10月20日那天,韦女士一直没接到汽车4S店的任何电话。10月24日,韦女士和朋友一起来到4S店,询问提车事宜。结果,4S店的工作人员告诉她一个消息:她的新车已经被人提走了,而且是9月29日就提走了。公司财务人员还称,新车提走那天还开了发票,韦女士查看财务人员出示的发票底联发现,发票上确实写的是她的名字。这让韦女士很纳闷,自己既没来提过车,也没拿到过发票,到底是谁把她的新车提走了呢?
  随后,接待韦女士的恒信公司总经理巫建云告诉她,车子是被销售员谭某私自提走的,现在谭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4S店说法:
  销售员挪用车款被警方拘留,调查结束给答复
  11月1日,记者来到南宁恒信驰远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一位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销售员谭某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多时间,现在已经有一个多星期不见来上班了,电话也没人接。
  南宁恒信驰远公司总经理巫建云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巫建云说,现在可以确认的一个事实是,韦女士确实已经把汽车的全款打到了公司账户上,车子被公司销售员谭某私自提走。出现这样一个事情,韦女士和公司都是受害者。
  巫建云表示,自己是10月份新到任的总经理,公司在管理上确实存在一定的漏洞,销售员谭某挪用了公司的车款。现在了解到的情况是,谭某在9月29日当天就把车子提走了,目前车子去向不明,可能会涉及五六个人。巫建云说,警方目前已经介入调查。据谭某交代,他往韦女士银行卡上打入了30多万元,这一细节警方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巫建云表示,既然韦女士跟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公司一定会完整地把车交给韦女士,但现在警方还在对此案进行调查,公司这边目前在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要等警方调查结束,一切都水落石出后,才能给韦女士一个答复。
  当记者询问,韦女士的车款是打入公司账户的,谭某是如何挪用车款,又因何原因要往韦女士卡里打入30多万元时,巫建云未作回答。
  消费者:
  4S店管理混乱损失不该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对于恒信公司的回应说法,韦女士表示不能认同,认为恒信驰远公司是在撇清责任。
  韦女士表示,买车时,自己是与公司发生购销合同,并非与销售员谭某发生直接经济关系,也没有往谭某的个人账户打入车款。既然车款已经到了公司的账上,到合同约定时间,提不到车,这完全是公司违约。至于谭某私自挪用公款和擅自把车提走,这是他们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导致员工有空子可钻,这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公司受到的损失应该向谭某讨要,而不是把这种损失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韦女士曾向公司提出全额退还车款的要求,但未获同意。恒信驰远公司一再声称要等警方调查结束后再处理。韦女士称,她不知道这个事情要耗到什么时候,如果协商不下,她打算到法院起诉恒信驰远公司。
  来源: 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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