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2497|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沪昆特大车祸到底是谁惹的祸?

[复制链接]

29

主题

49

帖子

1519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51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7-21 16:15: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沪昆特大车祸到底是谁惹的祸?
     吴能恩

    17月19日凌晨3时许,沪昆高速湖南境内邵怀段1309KM处,一辆装载危化品的小货车与一辆福建开往四川宜宾的大客车追尾后爆炸燃烧,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5辆车烧毁,43人遇难,仅大客车中就有41人。

    接报后,安监总局、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组成联合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调查结果显示,此次事故的原因至少已确定两点:一是运输危化品的小货车为非法改装、伪装车,非法营运;二是闽B Y 2508大客车没有接驳运输,停车休息没有落实。

    惨祸发生后,几乎所有的媒体都炸开了锅。都在追问:诱导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到底是什么?发生如此惨祸,到底是谁之责?笔者也一直在思考:此次特大车祸到底是谁惹的祸?
    早在2012年12月31日,国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就颁发了《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 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要求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应依照本规定,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检查。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概括网络上的观点,大致分为两种:一说负主要责任的是开大客车的司机,理由很简单,他没有按规定在夜间两点到五点之间停车休息。大客车所属公司多次违章行驶并被纳入黑名单,客运公司屡次违章。这次特大车祸,是客运公司和客车司机惹的祸!
    反对者是小货车司机的责任,尼玛的非法改装货车就应该负全责!为啥非要咬住无交通违章的大客车不放!要是停服务区被追尾难道也是司机措施不当?说了那么多大客车的不是无非是对群死群伤的责任担当太重而一味转嫁给客车司机及所属公司。而且,人家在那停车被撞的,和休息多长时间没关系啊!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似乎,都有其正确的一面。作为笔者,也实在难以判断谁对谁错。
    也是,大客车是停在那里的,是在静止状态下被后面的小货车追尾的。在交通事故中,好像从来就没听说过前面的车在静止状态下被后面的车追尾了还要负责任的!这本来就说不通啊!从这个层面讲,大客车确实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的。只不过,笔者想补充的是:尽管被撞的大客车从来都没违章,但这次在禁止的夜间时间段内上高速行驶,怎么说都是违反了相关的道路管理法规。笔者甚至想象:假使在发生车祸的这个时候,大客车是在服务区休息,或许车上的四十多名乘客就不会命丧黄泉!但笔者又在想象:就算这辆大客车躲过一劫,可是,替代这辆大客车的又会是哪一辆大客车或者其他车?基于此,所以笔者认为,大客车在夜间禁止时段上高速行驶似乎不应该是最主要的因素。
    那么,换句话说,笔者认为应负主要责任的就是小货车!首先,小货车违法改装车辆就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其次违规运输危险品就更加罪不可恕。很简单的推理,倘使小货车不非法改装车辆并非法运输危险品,那么,这一切都就不会发生!正如一位网友所说的:事故是由于追尾小货车非法拉载五吨乙醇造成的!就如同马航的飞机没有避开战火的航线遭到导弹袭击,全世界舆论谴责的是导弹,而不是谴责马航一样!
    我不知道是谁在网络媒体挑起这责任之争。以至于整个网络都在为此而相互谩骂厮杀。似乎,在确定是谁的责任后就应该万事大吉了。可是,在大客车与小货车之争间,躲在一旁偷偷乐的确是相关的管理部门。
    首先是当地的车管所。车管所负责对属地所有机动车做年检。顾名思义,既是检,那就得检出该车到底有没有毛病才行!就如同医生给病人做全身检查一样,那要对各个部位和器官进行检查才能知道心脏好不好、肾脏有没有毛病等等。不对各部位深入细致的做检查,能知道病根在哪里么?可事实上,这个车管所就他妈的是一个摆设!连车厢改装过的货车都没有给检查出来,就更别说其它的发动机、制动装置等等重要部位了!如此车管所,所干何事?
    其次是当地的检查站。都知道,每个高速路入口,都设有检查站。既然都规定了夜间2点到5点之间大客车不准上高速,那为何它就偏偏上了高速呢?试问,这辆大客车倒底经过检查了没有?又特别是那辆改装过的违规运输乙醇的小货车,它到底经过检查没有?
    尽管当地的交管部门声称小货车是经过改装的所以很难发现,但这就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和理由吗?退一万步讲,假使这个理由成立,那么,起码也应该查得出小货车运输的是什么东西吧?如果还要借口说这个也查不出来的话,那还要这些只会吃饭的部门干啥?如果拿出查处超载的一半精神来查处违禁运输品,或许,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了!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查超载罚款创收方面,违规运营发生事故就成为必然!
    正如北京工业大学交通管理专家陈艳艳所说:“监而不控,就堵不住事故发生!再加上目前处罚力度太弱,导致违法成本低,所以震慑效果不强!”
    是的,联合工作组在19日的会议上也说出了此次事故的症结所在: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等。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要依法查处、严肃追责。要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夜间限行规定,严格危化品源头管理,深化打非治违工作,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如果说,相关的管理部门平时就如此严格要求,严格实施,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出了问题就依法查处,严肃追责,做好源头管理,可以肯定的说,此类事故必定会少很多很多!
    可惜的是,如今这一切都是马后炮!四十多条鲜活的生命已经终结,尽管是在亡羊补牢,但是,在逝去的生命面前,是不是显得太晚了?
    网络上的责任之争可以休矣!笔者可以说,既不是大客车惹的祸,也不是小货车惹的祸,是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惹的祸!是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玩忽职守的领导惹的祸!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完美 该用户已被删除
沙发
发表于 2014-7-21 16:16:0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坑爹 该用户已被删除
板凳
发表于 2014-7-21 16:16:2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世界末日 该用户已被删除
地板
发表于 2014-7-21 16:16:4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世界末日 该用户已被删除
5#
发表于 2014-7-21 16:17:0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亮剑 该用户已被删除
6#
发表于 2014-7-21 16:17:2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好害怕 该用户已被删除
7#
发表于 2014-7-21 16:17:4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