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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关就暂缓任用”,如此具有“杀伤力”的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在陕西、甘肃等地正全面铺开。不久前,甘肃白银市有138名干部因为考试成绩不满60分而被取消考察任用,其中县处级干部21人。截至6月底,陕西共有345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
廉政能否“考”出来?因为一场考试就暂缓干部任用,会否太过武断?记者深入陕西、甘肃两省多地展开调查,追问“考廉”效果。(人民网7月21日)
通过廉政考试,选拔任用官员,这在其他地方没有先例,这种制度创新值得肯定。根据文中报道,效果不俗,有多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持证上岗”,有力提高了官员们预防腐败的理论水平,增强了防腐意识。在反腐败司法实践中,也得到了了印证,许多被查处的违法乱纪者身陷囹圄后忏悔,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是因为当初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的不够,知道的太少。如此看来,廉政考试很有必要。
但是,通过一次廉政考试,就想一劳永逸的预防甚至杜绝官员腐败,考出清官,笔者认为,这就不太靠谱。报道中指出,有一位官员在他参加的一次考试中就有人作弊,整个监考流程并不严密,大部分人还是以走过场的形式完成了这项任务。考试成了一种形式,走过场,当初设计的目的变了味,其效果可想而知。当地也认识到了廉政考试的作用是有限的,成绩过关,并不意味着思想过关,更不意味着一生过关,“就好比一个司机,交通规则考试合格并不能代表他以后驾车就不违规、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
其实,作为一种职业,二者具有相通的地方,司机在取得驾照之前,必须先学习相关的交通规则,并考试合格,上路之后,就得遵守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违反了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以确保安全驾驶。同理,官员在任职前,通过廉政考试,取得上岗证,这只是第一步,工作中就得遵守法律法规,廉政制度,把握好方向,防止走上腐败歧途。廉政考试是形成清官必要的但不充分条件,要正真建立起清官队伍,正在进行的“四风”教育必不可少,同时,反腐倡廉的相关制度也必须切切实实的执行,“任中‘话廉’、任后‘述廉’”,只有把三者综合设计,三位一体,形成合力,廉政才有保障,清官才能辈出。
作者:朱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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