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五大怪,无非“人治”在作怪
痴山
《红头文件五大怪现状遭吐槽:啥事都敢发文》报道:新华网重庆10月10日新媒体电(记者朱薇):“红头文件”是我国的一大特色词汇,因带有红色印章而得名,是老百姓对各权力机关或部门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的俗称。如今,日益滥发的“红头文件”引发闹剧时有发生,“红头文件”的五大怪现状遭到网友纷纷吐槽。
读此新闻,梳理着“第一怪:闹剧频出,啥事儿都敢发个“红头文件””; “第二怪:(红头文件)互相打架,企业叫苦连连”;“第三怪:层级越低执行力越强,一定范围内“超过法律””;“第四怪:只管发、不管收,睡大觉、束之高阁的有多少?”;“第五怪:违法“红头文件”无追责先例、无纠错机制”的归纳。虽觉得这红头文件五大怪总结得非常好,但总觉得这红头文件,只是一种载体、一种表现形式。说到底,问题还是出在长官意志、出在各马各札,各人各法,各庙有各的菩萨“人治”根子上。
许多当官的,好象只要继承了前任行之有效的,或者响应了上级高屋建瓴的大政和思路,就显不出自己的本事和能耐,更耍不了自己的威风。实践中,社会虽然在发展,各地也确实有各地的具体实际。但不可否认,大部分官员的为政理念,都在随之变化;各地官员的为政思路,也多在联系着实际。说到新闻中列举的种种奇葩红头文件,该是一段时间以下官员们,最具典型代表性的耍威风使性子,进行“人治”的经典表演吧?
说到底这“五大怪”,不外“老子天下第一”、“政出多门”、“权大于法”、“恣性任性”、“违法不究”。其根子无非深植于“人治”土壤,人治思维之中。回顾新中国成立65年的历史进程,每个阶段的各级领导,无疑都在国家治理方面,进行着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超越性的卓越成就。就说眼下,这法律体系也算基本形成,各种法律法规该算相对完备。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再到自成体系的劳动法律法规,有多少在现实中,不是被“人治”所宰割屏蔽,被“人治”所湮没尘封?
日前,商务部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中,写进了“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的规定,且该《办法》将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届时,只要各级各地官员各自为政,视《办法》为无物,监管敷衍了事,落实应付差事,甚至阳奉阴为。这与有没有怪诞的红头文件,又有多大关系呢?
2014-10-11鲁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