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工作餐变“个人行为”,法院岂能如此逃单?

查看数: 1972 | 评论数: 0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16-12-6 14:41

正文摘要:

 近期,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一家饭店店主曹女士反映,2009年到2013年期间,长清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前来吃工作餐多达300次,一共花费24078元,至今仍未结账。而长清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先生回应称,“这种事情是不可能 ...

回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