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火灾事故采访,却变成一场“殴打记者”的闹剧。2月6日下午,河南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一处沙发厂起火,引燃附近仓库。当地多家媒体记者赶赴现场采访时,遭到不明身份人员阻挠和殴打,手机、摄像机等采访设备被抢。2月7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获悉,南曹乡政府已向被打记者致歉。
从新京报报道披露的内容来看,这起打人事件性质还是蛮严重的。不仅有多名记者采访时遭殴打,其中郑州晚报记者汪永森面部被打流血,全身多处受伤,眼镜被打飞,手机被夺走;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记者秦大伟被人踹到面部,鼻梁骨折,口鼻流血不止,其手机和摄像机也被抢走。虽然当地政府对打人者身份三缄其口,但从描述中看,这些人出手既狠又专业,被抢的摄像机的存储卡已不翼而飞,手机里面的照片和视频都无法还原,且由南曹乡政府工作人员出面向被打记者致歉,所谓的“不明身份人员”,到底是来自何方?外界应该不难猜到几分。
另据河南商报报道,南曹乡政府周边起火,已不是第一次,而不明身份人员阻拦记者采访、抢夺手机、殴打记者,同样不是第一次。2012年5月8日,南曹乡政府西200米一胶带厂突发大火,当时十几名男子抢夺记者手机,翻看记者背包和口袋,并将一名摄影记者打伤。当时,河南商报记者被五六名男子掐着脖子拉离现场,一名男子还冲记者说:“就你厉害,走!”他一边推搡,一边抢夺相机。那起事件中,商报记者相机被抢走后,仍被几名男子限制人身自由,不能打电话。20分钟后,记者报警,但警察赶来时,记者相机内的照片已被删,镜头损坏。虽然记者挨揍已不是什么新闻,但在一个乡辖内会重复发生暴力抗拒采访恶性事件,还是让笔者感到震惊。
南曹乡不是丽江,记者也不是来旅游的;如果记者真的只是被社会上的人打了那么单纯,乡政府道不道歉其实无所谓,重要的是听到当地警方的声音;治安部门保持沉默,反而由乡政府出面道歉,沙发厂的火灾,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多名记者被打,采访设备被抢,事件本身恶劣到足以追究打人者的刑责,如果道歉顶用,那法律岂不是废纸一张?
记者采访是职责所在,通过记者的客观采访作出批评性报道也是舆论监督的必要手段。殴打采访记者,打人者侵害的是双重权利,其一为一个自然人的健康权或生命权,其二为记者的采访权,亦即公众的知情权。南曹乡政府向被打记者致歉了,记者出于某种考量,自身受侵害的权利或许可以选择谅解;但公众的知情权不能在火灾中化为灰烬。文/郑智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