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208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官员”骗官员何以如此容易?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16 19:12: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王先生原先是河南省烟草局的副局长,后来调任沈阳烟草局当局长。2016年4月底,中央纪委监察室监察局驻工信部纪检组约他到北京谈话。43岁的王某冒充中央统战部领导的司机,以帮王先生逃避中央纪委审查为由,先后骗取其52万元。“王某说他在北京认识许多高官和朋友,说可以找人了解一下,做些工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王先生说,后来王某告诉他摆平了这件事。但2016年5月12日,王先生被中央纪委“双规”。2016年7月7日,王某被民警抓获。(新文化报)

    近年来冒充官员或官员亲属行骗的案件屡屡曝光而又屡屡得逞,我们有必要反思这种不正常现象背后的深层矛盾和问题。到底是“受害人”真的很傻很天真,还是骗子的招术精明得让他们看不清?仔细分析案件,可以看出,行骗者文化水平并不高,作案手段也并不新鲜,只要稍加留意完全可以将其打回原形,让人遗憾的是,大多数人都拜倒在权力的荣光之下,很少去查证、质疑“官员”的真实身份。

    看看新闻,因为“捞人”被骗的受害者比比皆是,上至部级高官,下至普通百姓。如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就曾曝出一个细节:2007年12月,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刘志军授意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捞一捞何洪达”。随后,丁书苗出资4400万元找人“捞人”,后来发现是一场骗局。骗子刘琳等人后因诈骗罪被查。

    “捞人”一词,有打捞失踪落水之人的意思。而“捞人”的一般目标是使实际处罚轻于应受处罚或者不被限制人身自由,而最高目标则是不被处罚。如: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缓刑以及无罪判决、罪轻判决等等。而“捞人”骗局之所以发生,原因主要在于受骗者病急乱投医,“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其实这样的想法是人之常情。当自己的家人面临刑事处罚时,大多数人都会觉得只要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刑罚,花再多的钱也值得。

    一般而言,实施诈骗的在两人以上,一个负责“演”,一个负责“捧”。伪造身份是“捞人”类诈骗最为突出的特点,多数行骗人喜欢宣称自己是部级高官或者与部级高官有往来,他们主要利用的就是高级官员在普通人心中的神秘感。而在所有被虚构的头衔和关系中,各部委中高层干部是行骗者最喜欢使用的名号,如秘书、助理、司长、特派员则是蒙人的最好身份。而那些无法使别人相信自己有能耐认识部级高官的,就宣称自己认识公检法的人,可以找到相关办案人员。

    情急之下即使受害人知道可能是骗局,也会抱有一丝侥幸心理。而许多行骗者就是抓住了当事人救人的急切心理,编造谎言骗取巨额钱财。“捞人”者无一例外地说办事要走关系花钱,并且隔段时间还说联系上新的关键人物,需要追加费用打通关系。但“捞人”的最终结果无一例外,钱花了不少,但人依然没有着落。

    为什么很多时候,很多人不相信法律,不相信正义,只相信私人关系?事实上,“捞人”已成为一种现象。即使在司法部门内部,也不是什么秘密。当法律不能成为伸张公平正义的工具,一些人不相信法律机关只相信私人关系,也就不足为奇。出了事,不少人首选找活动能力强的人帮忙解决,私人关系不过硬的时候,才愿“交给”法律,按程序处理。这些行为,甚至成为一些人的做事“准则”。像上海法官集体嫖娼事件中,就是因为有法官枉法,才发生了嫖娼事件被公之于众,成为司法界的耻辱。

    再加上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执法办案过程公开不够,信息不畅,如在拘留、逮捕外来务工人员时,通知家属相关案件进展常常较为滞后,导致家属在一段时间内失去家人消息或不知案件实情。在这种情况下,就很有可能被骗子得手。因为一旦有家属涉案,被骗者很难及时了解到家属涉案进展,在这种情况下就会病急乱投医。即便是受骗者其实并不信任行骗者,但他们往往都会去试一试。骗子固然可恶,但不可否认的是,很多时候是制度漏洞为他们行骗提供了空间。

    作者:风青杨 :知名评论人。一个有趣的人,分享一些有趣的事。嫉恶如仇,从善如流! 微信公众号:风青杨  作者微博@风青杨V  (本文为原创首发,转载请勿必注明出处并附此简介,违者必究!)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