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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号限行”不应搞“半夜鸡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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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08:16: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1月3日晚,一则禁、限行消息刷爆了西安市民的“朋友圈”: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公告,11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限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澎湃新闻注意到,该公告发布时间为距离4日不足两小时的3日22时许。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规定,公安部门实施禁、限行措施时,应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预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据11月4日澎湃新闻网)

  因天气重度污染实施尾号限行措施,这个可以理解,但搞“半夜鸡叫”突然发布“限行令”,则就令公众为之愕然了。这样突然袭击的做法,显然令市民措手不及,很多人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要限行,丝毫没有心理准备,打乱了正常的出行秩序。而且,此举违背了程序正义原则,与应急预案的规定不符,这也是“限行令”遭到市民非议的一个重要因素。

  市民出行乃是日常刚性需求,公安部门临时发布“限行令”的话,就会造成过于仓促的局面,导致市民难以应变。而且,此次西安市发布“尾号限行”的时间,乃是3日的22时许,很多市民已经入睡,并不知晓第二天要限行,可能清早开车出门后,才发现自己的车辆属于限行范围,岂不是要平添烦恼。

  根据西安市的相关应急预案可知,禁限行不仅要提前1日发布,而且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也不采取限行措施。何况,3日西安市应急办官网的文章也特别注明,“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限行20%以上机动车准备,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预通告。”可见,此次“尾号限行”的发布时间不合规,没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理应予以纠正,并向市民解释和道歉。

  从报道可知,“此次禁、限行是西安首次因重污染天气启动的应急响应措施”,说明西安市虽然出台了相关应急预案,却只是停留在文件上,相关部门之间缺乏组织协调,也没有做过演练,准备工作不够充足、细节方面把握不够,才会出现公安部门临时抱佛脚的情况,上演一出“半夜鸡叫”的闹剧。

  应急预案本身就是应对重度污染天气时的临时措施,需要达到触发标准,且从发布到实施均有相应的程序,必须遵循严谨、严格的流程,以避免人为干扰。此次西安市“半夜鸡叫”发布“限行令”,暴露出很多问题,需要尽快纠正和调整,明确应急领导负责制,以及各部门的执行责任,以免下次再出现类似情况,杜绝措施不当造成的扰民现象。(南方网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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