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176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能源车“短板”究竟该怎么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9-9 19:0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背景:9月8日,财政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相关情况,曝光了5个典型案例,其中不乏金龙、奇瑞等知名企业。这些企业有的虚报千余辆汽车信息,意图骗补5亿多元,有的汽车还在工厂里生产,却按照完工多申请补贴5亿多元。按照规定,对于“骗补”车企,要通过追回补助资金并处罚,取消补贴资格,取消其整车生产资质等手段进行惩处。

在处罚涉事车企外,还要追究补贴发放的审核部门及其官员之责,背后是否存在腐败,也值得深究。一些车企往往通过虚报电池组数,以及“一块电池装多辆车”来套取补贴。应尽快建立电池唯一性编码制度,让电池序列号与车架号相关联。我们对新能源车的补贴,主要侧重于消费环节,这就给虚假交易骗取补贴带来极大便利。而在国外,对于新能源车的补贴,往往是消费和使用环节并重。例如法国向电动汽车用户发放电力补助,德国的电动车不仅能10年免交行驶税,而且可与家中另一辆车共享车牌,以节省保险费用。挪威的电动汽车可免费停车,免收公路通行费以及免费使用通行渡轮。未来不妨让一部分补贴从消费环节向使用环节转移。例如,加大对充电桩建设的补贴;让新能源车低价充电甚至免费充电;降低新能源车的保险费用,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免费停车以及高速收费打折等优惠等。这契合经济学中“补砖头不如补人头”思路的补贴方式,显然没那么容易骗到。


小蒋随想:如今买电动车的基本是三种人,一是在限牌城市长期摇不中车牌者,二是环保主义者,三是不差钱赶时髦买“特斯拉”电动跑车的人。三种人中,第一种最多,后两种较少。由于电动车研发需要大量投入,普通人购买电动车积极性有限,所以有了政府补贴这一举措。此举旨在促进新能源汽车步入研发与使用的良性循环。“骗补”的车企确实卑劣,受惩是自食其果。涉及刑事犯罪的负责人,更应接受刑事处罚。据了解,财政对新能源车的补贴今后将逐渐减少,有限的补助资金该如何用,更值得关注。有需求才有市场,管理者对需方的关切不能降低。这两天还有一则新闻,在北京城六区能找到的5000多根充电桩中,竟有近千根不能使用。电动车本就存在“里程之忧”,如果还有相当数量的充电桩是摆设,让车主情何以堪?据说,使用仅一年的新能源车在二手市场贬值率达50%,普通消费者也难以接受。必须指出,电动车的高贬值率与充电不易、行驶距离短有密切关系。政府导向,车企研发,必须致力于让马儿“快吃多跑”。如果这两点解决不好,新能源车还是难当重任,不免是燃油车的配角。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