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安徽颍上男子“卖妻救女”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网友认为,该男子的做法违背道德,如果真的卖妻,则涉嫌违法。针对此事,记者采访到当事男子张坤,他表示,自己深刻认识到这种做法不妥,“不应该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博得社会的同情”,张坤也表示愿意向公众道歉。(5月10日人民网) 看到“卖妻救女”的事情,很容易让人想起之前的“刻章救妻”“火熏救女”等事件。为了给身患尿毒症的妻子杜金领做透析,吃低保的41岁北京男子廖丹伪造医院收费单据,4年骗取医院透析费17.2万元,最终救了妻子,而自己也被判刑了。这起“刻章救妻”事件,引发了极大的争议。至于“火熏救女”,则是云南广南县一父亲韦树福用火熏的方式给患有β地中海贫血(重型)6岁的女儿做治疗,同样引发关注。 无论是“卖妻救女”,还是“刻章救妻”“火熏救女”,其实都是个体一种极端的自救方式。要么是为了吸引关注求得捐助,为亲人的生命赢得一线生机,要么是通过违法的方式去套取现金支付救命款……他们的目的,没有任何问题,不过是为了救自己的亲人,但他们的方式,却存在争议。有些是既定的违法事实,有些则需要遭受道德谴责。比如这一次的“卖妻救女”,就遭遇极大的道德批判。而事实上,这只是这对小夫妻无奈的小智慧。 在这些事情背后,更多的还是无奈。比如这一次的“卖妻救女”,给女儿看病花费了27万,后续还要三四十万元,但报销的费用,累积才76900元,当然,还要一些费用可以报销,这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他们的家庭压力,但报销比例的问题,似乎还有待提高。之前,各地都规定大病医保可以报销8成左右。但也有专家发现,许多罕见病并未纳入大病医保,而此次“卖妻救女”事件中患病的女孩,患的就是罕见病,其在医疗保障方面,还存在不少漏洞。 也就是说,面对“卖妻救女”这样的事情,道德的谴责,其实只是最低层次的审视。值得更加深入审视的是,我国对罕见病的保障是否到位?报销比例是否足够高?与美国1983年就颁布《罕见病用药法案》不同的是,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罕见病法律法规,保障方面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与规范。这就让罕见病的保障缺乏有效的指导与依据。此外,红十字会等的救助系统是否到位?等等,仍然是存疑的。 因而,必须拷问的是:面对“卖妻救女”这样的事情,救助与保障系统去哪了?亦或者,“卖妻救女”式极端自救何时休?才应是审视此事的终点。从现实的报道来看,对许多的普通家庭来说,一旦遭遇大病或是罕见病,基本上都会因病返贫,这的确是现实不能承受之重。从这个角度来说,希望我国对大病、罕见病等的救助与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唯此,才能避免因病返贫的现象,而“卖妻救女”式极端自救的方式,或许也才能走进历史的尘埃。(龙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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