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近日,在广东东莞高速路上,一皇冠车主因插队未遂,在长达175秒的时间里,至少5次疑似报复性别车。被别车车内6岁孩子头朝下摔倒,受伤大哭。事后,皇冠车主欲私了,被别车主拒绝。目前,皇冠轿车驾驶员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湖南红网发表魏显勇的观点:相关调查显示,2015年全国共查获的强行变道、超车、违法抢行、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路怒”违法行为1733万起。汽车生活极速而来,交通文明却没有跟上。生活中之所以会出现“路怒族”,根本原因在于不少人太急躁。当前车稍慢一点,喇叭就会叭叭响起;当被其他车别了一下,就一定要追上去一争高低……有人说,现代社会中每个人都是一个油气罐,一点就着。“愤怒的小鸟”说来就来,从而让人丢失理性,丢失包容。就如这次别车事件一样,起因再小不过,而双方都去斗气,大闹干戈。在愤怒情绪的裹挟中,被别车主竟然将车速也开到了120码,忘了自己车上还有个6岁的孩子。高速路上的速度与激情显然要不得。喜欢比拼速度恰恰证明了你没有风度,遇事则怒更说明你缺乏基本的情感克制修养。 开斗气车的人有几个特点,一是没有规则意识,二是被怒气冲昏头脑,三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规则意识体现在乱超车变道、自我感觉技术好、嫌别人开车太肉车太破,被怒气冲昏头脑则是理性与安全意识在某一时刻全被抛到九霄云外,“斗”则是两个及以上驾驶员相互较劲、比着赛着斗狠。对于开斗气车与路怒症,社会上也分为两派观点。平和派觉得,退一步海阔天空,只要有一方谦让就斗不起来,这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激进派觉得,不能让撒野者得逞,面对有驾驶员将乱超车者的车顶翻的视频,甚至大声叫好。不得不说,有的人在事后能够冷静反思,有的人是看热闹不嫌事大。我只能说,生命只有一次,驾驶员的选择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安危、亲人的悲喜、旁人的生死。对于那些“玩命”的人,必须依法惩处。情节严重的,不仅应适用“终身禁驾”,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更当及时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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