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129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用于救助的打赏不应被私人占有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9-1 14:18: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长期遭受继母家暴,渭南6岁男童鹏鹏一度生命垂危,这一事件引发社会强烈反响。志愿者“煙兒”以受虐男童口吻发布一篇名为《呼唤鹏鹏》的文章,得到了大量打赏,却拒绝交出打赏金,再次将此事推到风口浪尖。(8月31日《华商报》)

介入个案并以虐童话题示人,让一篇普通的公号文成为爆款文,阅读量达127万,打赏人数达7198人,足以说明民间爱心的强大。众多人打赏的目的,当然不是文章写得太好,而是基于对被虐待男童的同情,并以打赏的方式给予捐赠,希望通过发文者转达善意。作者利用公众的爱心获得了大量的打赏费用,却辩称“我从来没有问谁要过打赏……这笔钱已基本捐完了”。如此看来,甫一开始,其就有了把爱心打赏据为己有的想法。

以爱心的名义获得好感,最终却见利忘义,及至关停账号、拒绝添加,以逃避质疑、追问和追溯,其行径必然触发众怒。不可否认,文章虽没有表明打赏的钱是捐给鹏鹏,但根据文章性质、读者打赏时留言、文章侧重点等综合判断,这些打赏应认定为对鹏鹏的捐赠。尤其是众多读者在打赏时已然留言,“没要过打赏”的说法注定苍白无力。

至于把钱捐给了别人,更是有违常情与常理。打赏捐款有具体的指向和明确的用途,只能专款专用而不得转捐于人,作者违反了捐赠者的意愿,也损害了被捐赠者的权利,既不被道义所认可,也应受到法律的限制。退一步讲,即便已然捐给了别人,也应该给爱心人士一个清楚明白的交待,而不是蒙混、狡辩和逃避。爱心不容亵渎,善款理当受到保护,用于弱者救助的打赏不应被私人占有,否则此例一开必然后患无穷。

一者,对于公众爱心的伤害显而易见。在下一步遇到类似事件之后,公众就会选择拒绝与麻木,而不是爱心与善意。公众信任不再,善意的基础就会崩塌。在社会公信本就严重下滑的当下,任何一件负面事件都会形成放大效应。二者,此举伤害了被救助者的权利,让处于绝境中的被虐待男童无法受到帮助,此“第二次伤害”比虐待本身严重。三者,此举是对公序良俗和纠偏机制的检验。虽然网络捐款存在风险,民间自发的爱心存在某种无序,公众的慈善智商也有待提升,然而平台方的技术缺陷和管控机制的缺失,才是最亟待改进之处。

让被捐赠者陷入索讨的困境,让捐赠者有被欺骗之感,这是爱心难以承受之重,也是对纠错机制效用的验证。作者拒不退还,让男童走起诉的道路固然是一个选项,不过纠错机制能否更为高效与快捷一点?比如平台方的及时查验,比如警方与民政机构的及时介入,还比如慈善或者民间组织提供帮助,让被占用和流失的善款找到一个安全的港湾。

截留、挪用善款的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尤其是深圳“罗尔事件”之后,引发了公众对民间慈善安全性的反思。基于对受虐儿童的捐赠打赏款,目前平台方已有所动作。涉事文章发布平台“美篇”A pp已将后台数据移交警方,让外界看到了索回善款回归正途的希望。不过,更大的问题在于,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如何让网络捐赠和民间慈善更为规范,如何通过快速的纠错机制让善心免于被伤害的恐惧,离不开法律的健全和机制保障,更离不开个案反思下的制度跟进。

让恶行受惩戒,让善举受保护,才是慈善最湿润的土壤。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