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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覆盖需提高大病医保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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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4 17:25: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月2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阳光底下总有阴影,福利项目的反面总会伴生着浪费,而粗放的医疗补贴会带来过度医疗问题,形成医疗资源浪费。国内保险公司普遍缺乏足够能力在患者治疗环节中介入,只能被动接受医院开出的账单。在大病医疗到位的情况下,医生不惧患者缺乏支付能力,开药、制订治疗方案时对价格不敏感。加之“以药养医”仍然普遍,大病患者又往往急于控制病情,所以账单时常超越合理水平。

我国大病保险资金来源分为两部分,一块是城镇与农村居民基本医保项目的结余,一块是缴费。从基本医保结余规模来看,水平不低,但是分布并不平衡。有些省市靠这些余钱能支撑起大病医保,从中支付贫困病人的医疗费用;但有些就不够,还需要通过提高基本医保收费等方式来筹集资金。对于需要自筹费用的地方,浪费危害就不用说了。就算是宽裕地区,结余说到底也是来于老百姓的缴费和纳税,效率不高同样是大家吃亏。

保险公司在提高项目运营效率的工作中理应发挥更大作用。中国人寿等大型保险公司在这些保障类医疗保险项目中一向积极,与政府合作意愿很强。实际操作中,理赔、支付事项通过商业保险机构完成。这是政府明文定下的政策,目的就是利用这些机构的专业能力和充足人力来做成这些事情。但从结果看,改进空间仍然很大。

从公司财报等来源中能够发现,大病医保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可能是赔本生意。除了过度医疗的因素之外,政府太过强势也是重要原因。政府出于保障的目的,着力加大报销力度。各地方政府很少设计报销上限,大病保障范围和保费多少很少经过严格的保险精算学测算,决策上比较粗放。而这些环节里,保险公司的话语权很有限。政府把本应该由专业机构做的事情给做了,结果又不尽如人意,造成的结果是承保机构的不合算。

然而保险公司愿意承担这样的不合算。因为即便这块项目是亏损的,只要能维护好政府关系,对于这些机构来说就是值得的。政府在决定各项社会及医疗保险项目承保机构上面都有决定性的话语权,而国内基本没有比这些项目更大的保险生意,所以各家保险公司争相抢夺大病保险业务。

归根到底,国有经济在我国占比高,给政府带来了极大的议价权。保险公司辛辛苦苦营销上百家企业,让这些公司的员工医保都在自家做,到头来不如搞定地方政府一家,轻松获得区内所有国企的保险生意。由此可见,“简政放权”的确处处有其实际意义。

改革推进需要时间,在此过程中还可以加强宣传来开源。福利项目不是无源之水,需要从每个人的财产中抽取保费。大病保险针对的是城镇非从业人口和农村人口,对于广大上班族来说比较陌生。上班族一般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医保项目,有些还享受单位给买的补充医疗保险。所以占据城市主要人口的从业者感觉不到这些政府所自豪的社保福利,也没什么意愿去主动了解,没办法帮着宣传。这就更需要政府“自卖自夸”,至少多做点图文并茂的生动材料,让大家能在朋友圈、微博上转发,扩散到大家社交圈子里面那些需要保障的人那里。文/齐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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