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毕陆名 被查两年半后,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6月9日受审。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披露显示,蔡国华被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公诉至东营市中院,该案于6月9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蔡国华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共五个罪名,案涉金额共约103亿元。其中,蔡国华被控犯有五宗罪,涉嫌滥用职权造成恒丰银行经济损失8.9亿余元、涉嫌贪污1022万余元、涉嫌挪用公款48亿元用于个人经营、涉嫌受贿11.8亿余元(10.7亿余元系未遂)、涉嫌违法发放贷款35亿元。而蔡国华不是恒丰银行“倒下”的唯一一任董事长,其前任董事长姜喜运已于去年年底被一审判决死缓。 早在2017年11月,山东省委宣布,时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蔡国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同时,时任该行纪委书记、原烟台市纪委副书记王晓森也被免职,并配合调查。 据证券时报,据媒体报道,检方指控,2006年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担任中共沾化县委书记、烟台市副市长、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青岛海域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实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朱殿治等8家单位或个人,在银行贷款、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务共计折合人民币11.87亿余元,其中10.7亿余元系未遂。此外,2006年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职务便利,在银行贷款、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8家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11.8亿余元(其中10.7亿余元未遂)。这些受贿款项主要用于在上海、北京、香港购买别墅。 光明网曾在2019年12月发布评论员文章称,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平均每天报销就要花费40万元。蔡国华涉案细节及其量刑,或将在接下来几天陆续公开。 资料显示,恒丰银行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其前身为1987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烟台住房储蓄银行。200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改制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山东省烟台市。今年10月8日,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恒丰银行将法人注册地址从山东省烟台市迁移至济南市。 谁是蔡国华? 2017年11月,蔡国华在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任上,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根据蔡国华在网上的公开简历,他出生于1965年4月,山东阳信人,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 1978年至1981年,他就读于德州医专西医专业;1981年至1984年,他在山东省阳信县阳信镇医院做医生。 随后他“弃医入仕”。从1984年至2013年,他从共青团阳信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一职,一直做到了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政府党组成员兼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职业的又一转折点是2013年12月。彼时,他开始出任恒丰银行董事长。 蔡国华案,虽仍处于庭审阶段,尚未有定论,但是从此前沸沸扬扬的“恒丰银行高管私分公款”举报信,恒丰银行前行长栾永泰和前董事长蔡国华相互举报等事件中,可窥性质之严重。 上海北京香港多地拥有别墅 值得一提的是,据财新报道,此案中他共涉及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及违法放贷罪共五项罪名,且蔡国华涉案金额约103亿元。此案原定于今年1月7日开庭,公诉机关需补充侦查而推迟至6月9日,预计该案审理将持续多日。 据证券时报,公开简历显示,1981年7月,蔡国华从其家乡阳信县的乡镇医院医生开始做起,3年后进入了当地共青团县委做宣传工作,之后担任过沾化县委书记、烟台市委副市长并兼任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分管国有资产工作时,属于恒丰银行的主管上级领导。 2013年12月蔡国华接任恒丰银行董事长,在其任内,聘任有从栾永泰(2013年底到任,2015年4月退休)、林治洪(任期不过一年多)两任行长。但从2016年5月起,两任行长权力被架空、高管内讧曝光公款私分等事件,均让恒丰银行身陷风口浪尖。 2017年1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蔡国华被曝接受调查。2017年底山东省出手派出工作组入驻恒丰银行,原山东银监局局长陈颖临危受命,成为恒丰银行新当选的董事长。 据《中国经营报》,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因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及挪用公款一案被起诉至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方指控,2014年至2016年,蔡国华担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在恒丰银行发放薪酬、推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造成恒丰银行损失共计人民币8.97亿余元。 此外,检方指控,2006年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担任中共沾化县委书记、烟台市副市长、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青岛海域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实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朱殿治等8家单位或个人,在银行贷款、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务共计折合人民币11.87亿余元,其中10.7亿余元系未遂。 蔡国华案涉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事实,也均与其恒丰银行任职有关。 据《财经》报道,检方指控,2006年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职务便利,在银行贷款、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8家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11.8亿余元(其中10.7亿余元未遂)。这些受贿款项主要用于在上海、北京、香港购买别墅。 2014年至2016年,蔡国华为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贷款提供帮助。2016年,蔡国华向该公司董事局主席吕建中索要位于香港太平山顶的一套别墅,折合4.74亿余元。案发时,这套别墅还没有完成装修,因此并未实际居住。 据中国基金报,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在任期间,平均每天报销的花销额竟达40万之巨。董事长如此,董事长之下的高管也紧跟效尤。由此,这家银行成了众多高管的提款机。这些高管吃喝玩乐贪败霍,洒脱得好不惬意。公家的银行沦为私人提款机,这等耸闻源自于一封举报信。据报道,2016年5月,一封“恒丰银行高管私分公款”的举报信被曝光。恒丰银行前行长栾永泰和前董事长蔡国华的相互举报,导致俩人双双被查,由此暴露出了恒丰银行的巨额烂账:该行贷款约4500亿元,其中逾期贷款已近3000亿元;通过股东权益、存款准备金多渠道冲销后,最终形成逾1400亿元不良贷款,即使算上其中可处置回收贷款800亿元,最终也将形成近600亿元的黑洞。 连续两届董事长“栽跟头” 据上海证券报,蔡国华不是恒丰银行“倒下”的唯一一任董事长,其前任董事长姜喜运已于去年年底被一审判决死缓。 去年12月26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姜喜运等贪污、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累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被告人姜喜运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2.8365944亿股恒丰银行股份,陆续转至其个人或亲友控制的公司名下,予以隐匿。按历年恒丰银行年度报告中的每股净资产计算,共计折合人民币7.54亿余元。 2004年至2013年,姜喜运利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江苏正阳置业有限公司、高天国等公司和个人在购买恒丰银行股份、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公司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37.4534万元,其中,姜喜运伙同被告人恒丰银行原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赵春英共同收受高天国给予的人民币2300万元。 2013年7月,姜喜运安排被告人恒丰银行原行长助理、信用风险监控部总经理张文凯违规向关联方出具37亿元的保函,未收取担保手续费,情节特别严重。2014年9月,姜喜运指使被告人孙金光销毁其实际控制的五家公司应当依法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涉及金额6.598亿余元。 法院对被告人姜喜运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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