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特岗”女教师刚到学校不久,就被校长发展成情妇。为了情妇与私生子,校长不但将学生的数十万元伙食费挪给情妇经商,还在情妇实际离岗后,长期给她发工资。今年6月26日,北流市白马镇初级中学原校长苏恒一审获刑7年—他任职8年,屡屡贪腐的行为也因此暴露出来。(2014,7,5“中国新闻网”《广西一校长拿学生伙食费养情妇拖欠供货商货款》)
看这则报道时,心中第一次跳出来的是两个字——奇葩!接着跳出来的是三个字——不要脸!一个堂堂初中校长,利用手中权力诱惑别人,让别人成为自己的情妇,别说本身就违反了党纪,而且还犯了一个为许多人所不耻的大忌——兔子不吃窝边草,竟脸不红心不跳?养情人的钱本来应该是自己出的哦,但此人却来了一个“为了情妇与私生子,(校长)不但将学生的数十万元伙食费挪给情妇经商,还在情妇实际离岗后,长期给她发工资”?这样的事实存在,不说明校长的情人,竟是学生们为他养着的?恬不知耻和下流到了如此地步,不说明学生的口袋,竟是这位校长养情妇和养私生子的“钱柜”?奇葩!不要脸!
报道中有这么一节文字特别令人剌目:“苏恒的违法犯罪行为尽管在当地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但却鲜有教师等知情人公开出来举报。他养情人、将手伸向学生伙食费、搞权钱交易,在坊间传得沸沸扬扬,却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督。学校的一些重大事项,本应在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但这个可以‘照镜子、正衣冠’的会议,却无人敢拿他的事项来讨论。比如说,他曾借支19万元伙食费,没有经过讨论,他就拿10万元支付作业簿等物品资料费,另外9万元‘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开会经费等业务开支’”。苏恒最后拿了19万元的票据,就顺利入了学校食堂内部账”。为什么乱到如此地步,他竟可以“如入无人之境”?为啥?
正因为如此,就带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那么严重的事一直发生着,为啥全校老师敢怒而不敢言?明摆着的事实,不说明就是因为一个原因?那就是“今年47岁的苏恒,从2000年开始在北流市白马镇初中担任校长职务,长达13年之久”?不就是因为“苏恒在担任白马初中校长的13年里,同时在2004年至2010年期间,兼任白马镇中心学校校长,2013年3月至2014年1月份,独任白马镇中心学校校长,长期掌控着白马镇各个小学教师提拔、调动的大权”?不说明谁都怕万一不慎,自己会成了被报复的对象?
苏恒并不是完全没有自我猛醒的机会,因为此间曾发生过这么一件事,该是他的一个机会。那就是“后来(他的情妇)李莉×从学校离职了,但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苏恒还为她发工资,教师工资表上还有她的名字。经过一些老师的反映,最后李莉×的名字才从工资表上被拿下。”按理,如果苏恒的头脑还有点清醒,本应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从此收手,但他却最终没有回头。道理或许很简单,那就是他“趴”在情妇身上太久,完全下不来了。
苏恒是这样,那么他的上级行政主管机关—— 教育局呢?不必说多种手段,我们可以挑最简单的来说,那就是他们应该的“例行公事”——一年一度上级机关对学校的财务审计去了哪里?如果是动真格的,如果派去的人是专业的,哪怕他可以命人做假账,也不可能一点蛛丝马迹都不能发现。如果能发现得早,怎么可能酿成“苏恒从2007年以来,多次借用白马镇初中食堂学生伙食费62万多元,用于各种投资经营和个人使用”这样的恶果?
苏恒的“露馅”,是因为在他调任“之后学校食堂供货商不断讨要货款,才让他露出马脚”。怪就怪在,只是到了这个时候,因为有人有了举报的胆,当地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才如梦方醒?又因为“也被群众举报到北流市检察院反贪局”,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才发现这所学校和这个校长有问题?在此之前,反腐败的那根“神经”,竟没长在当地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身上”?反腐败,在这里竟是一个“真空”?在他们的眼里,学校竟是一块“净地”?
多次借用白马镇初中食堂学生伙食费62万多元?用于校长养情妇、养私生子和自己做生意?身边的人一概“失声”?上面的人一概“失盲”?被欠50多万元货款的供货商一概“失胆”?一个初中校长,竟有如此“法力”?如果这次没有发生调任,而是让他继续在这里干13年,那又该是个什么数?这样的事,竟是在教书育人的地方发生的?正因为如比我想问:拿学生伙食费养情妇的校长打谁耳光?
如果还要问下去,就该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来了,那就是:还有多少诸如此类的校长“潜伏”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