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3547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运苹果因一卷篷布被收3000多过路费 新华社:不合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2-4 10:4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社记者田建川、魏玉坤

日前,一名货车司机“运17吨苹果因40斤篷布被收过路费”引发热议。广州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最新回应称,现场工作人员对“绿色通道”政策的具体内容把控不够恰当,对实施细节把握不够准确,目前已全额退款给货车司机。此事看上去已经尘埃落定,但“绿色通道”政策中的模糊地带尚未厘清,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简单化、“一刀切”的问题。

根据2019年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是指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因为在运输17吨苹果的车厢里放了一卷40斤的备用篷布,被收取3570元的过路费,显然不太合理,难怪货车司机委屈。然而,网络上也有不少声音认为,高速收费员严格执行政策没有问题。如果执法不严,产生破窗效应,一些运输公司可能会打起“绿色通道”政策的擦边球,故意逃费。

不难看出,双方争议的焦点是:篷布与苹果算不算“混装”?“篷布不是鲜活农产品,哪怕只有一卷,也不能与苹果混装。”这是收费员的理解。显然,收费员强调的是“定性”。但从合理性的角度考虑,因为一卷篷布对整车苹果收费,显然不合情理。片面强调“混装”而忽视合理性,在政策执行中缺乏灵活性,难免显得有些不够人情。

由于没有清晰的边界,政策的可操作性就会打折扣,导致一线工作中存在争议,双方各执一词,政策执行“变味”,与“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的政策本意不符。

由此看来,主管部门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时应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消除模糊地带。比如,“混装”是个概括性很强的词语,与哪些物品放在一起、怎么放才算混装?混装的非鲜活农产品在数量上有没有限制?这些都应列出执行细则。此外,各地应建立健全政策执行监督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对“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绿色通道”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绿色通道”政策落到实处。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