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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嫖娼被拘托母亲请假,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后索赔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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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6 22:29: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一男子嫖娼被拘遭公司开除后索赔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
2021年2月3日,邵某到岗上班后不久被警察传唤协助调查。当天,邵某打电话给公司管理人员以协助警方调查为由请假一天。同日,邵某因嫖娼被拘留,2021年2月13日解除拘留措施。被拘留期间,邵某利用仅有一次的通话机会通过父母向公司请假。2021年2月10日,公司以连续多日无故缺勤为由,认定邵某旷工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邵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年限11年,赔偿139326元,未获支持后诉至法院。
公司称,邵某母亲确实给管理人员打过电话,但没有告知请假原因,也没有说明请假天数,管理人员明确答复不能电话请假,且并不知道邵某被行政拘留,直到劳动仲裁调解时才知晓该节事实。开除邵某经过了工会的同意。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2021年5月11日,邵某向上海市杨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作与本案相同诉请。仲裁审理中,邵某自述没有告诉母亲被拘留的具体情况,只是让母亲请事假。2021年7月2日,仲裁委作出裁决书,对邵某的请求事项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对员工进行用工管理是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必要举措,劳动者请假应当按照单位规定提出申请,如实告知请假理由,获得单位批准方可休假。邵某没有如实告知公司被行政拘留的事实,缺乏诚信在先。即便邵某曾电话联系母亲向单位请假,但并没有证据证明邵某的请假申请获得公司的同意。也就是说,员工请假不是简单告知单位即可,而是要有真实、合理的请假事由,且最终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决定是否准假,单位具有一定的自主决定权。一审判决不支持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邵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月26日,此事在网上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换句话说,如果被判的时间久一点,那难道公司还要给你保留岗位?”也有网友表示,“违法乱纪被开除没毛病”,还有网友表示,“看到法院驳回了我就放心了,还敢打官司,谁给的勇气?。”有网友调侃道:“这下好了,不单单公司知道,我们也知道了。”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 实习生邓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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