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增1000万元“有奖发票”资金 最高奖2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日发布消息称,深圳于近日发布《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其中包括新增1000万元“有奖发票”资金,根据发票金额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据了解,该活动期限从5月1日开始至今年年底,采取“两次开奖”的模式进行开奖。其中,第一次为即时开奖,设置了奖金分别为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共5个等次奖项;第二次为定期开奖,设置了税前奖金分别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共3个等次奖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有奖发票”活动相关负责人称,深圳市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等领域纳税人通过开票系统依法开具的普通发票都在活动范围内。普通发票包括经系统验证通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此外,第一次即时开奖的中奖奖金将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即时给付中奖者,中奖者应在24小时内确认兑奖;第二次定期开奖,中奖者需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完成资料核对,之后奖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给付中奖者,逾期未兑付视为弃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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