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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让人闻之色变,真是不小的文化震荡。
自然界真有学不尽的知识。野花野草司空见惯,蒲公英也谁都认识,可在这个春夏,我却被结结实实上了一课。
住在二楼,窗口像取景框,可远望可近观,楼下院子的草地则是个舞台。乍暖还凉,窗边的丁香树没开花,前屋主留下,因为无人打理已从“家花”变成了“野花”的玫瑰和郁金香也都没动静。5月初,浓绿如水的草地上,先是蹿出了零星几点黄色,过了几日,早晨起来往下一望,不觉“啊”了一声:变戏法似的,小黄花密匝匝铺了满院。
走到楼下,角度不同,眼前变得黄绿相间,正感慨“好漂亮!”,一旁的家人说:这是野草,要除掉的。
小黄花不是野花吗,为何说成野草?未及多想,小院又上演了第二幕:几天没留意,黄花们倏然不见,半透明的蒲公英缀满草地。小朋友顺手扯下,玩起吹“小降落伞”游戏——这情形倒是熟悉。无声无息的戏剧,让我恍然明白了两者间“前生后世”的关系:黄花即蒲公英花,花谢后梗上毛绒绒小圆球是蒲公英的种子。
在农村种过地,度过好多个春夏秋冬的我,竟然不懂这件事。而我发现,许多人和我一样,不然网上就不会有那么热闹的议论。
有个网友的叙述很有意思。刚来加拿大正是初春,她在住处附近散步,见到一位老太太在家门前晒太阳,就打招呼闲聊起来。草地上长着金灿灿的小花,她由衷称赞:“你家草坪真漂亮!我喜欢那些黄色小花。”没料老太太一脸不高兴,冷冷答道:“那是野草。”纳闷的网友之后才慢慢明白,那些小黄花是蒲公英,在加拿大,如果你赞扬别人家草坪上的蒲公英漂亮,就像称赞臭鼬很可爱一样,会让人觉得你是多么虚伪。
春天的加拿大蒲公英漫山遍野,街边也处处可见,如茵绿草上星星点点煞是好看,可加拿大人讨厌它们。蒲公英花越多,越说明主人没认真打理草坪,是丢脸的事。一株蒲公英都不见,才被认为善于保养草坪。他们眼中蒲公英是杂草的一种,最可恨的一种:它会排挤和遮蔽草坪,让草地凹凸不平;它的根扎得很深难以清除,割草机没法除净,得一棵一棵地挖;它繁殖力太强,种子随风飘荡到隔壁院子,惹来邻居白眼。于是有人疾呼:蒲公英疯长,求推荐强效杀蒲公英药剂!有人教大家防患于未然,见了黄花立刻摘去,务必阻止结种。一朵蒲公英花结的种子数以千计,如果黄花已变小伞,拔除时就不能随意弃置,要丢进袋子当垃圾处理,否则等于在帮它散播种子。
蒲公英让人闻之色变,真是不小的文化震荡。那个和老太太闹了误会的网友大约下了功夫查资料,她说蒲公英原本只生长在中国,当年马可波罗见中国人用蒲公英叶子煮水喝治感冒,把它带到了欧洲,后来欧洲人特别是东欧人一直有用蒲公英对付感冒的习惯。蒲公英有药用价值,最大也最常用的是利尿。它也能预防坏血病,以前出海的欧洲船员总带着蒲公英。
北美洲本没有蒲公英,传闻里,它是400年前和开拓者们一起乘“五月花号”抵达。但没人料到,在中国和欧洲都表现正常的蒲公英,登陆北美后野火般扩张,不断侵占其他植被的地盘,终被冠上“第一杂草”恶名。
还有说当年红军长征过草地,蒲公英是食用的主要野菜之一。蒲公英确是食物无疑,它的茎叶能拌能炒能做馅,网上有蒲公英食谱大全。
有天忽想起冰心早年写过“浓黄的蒲公英”。《寄小读者·通讯十七》,病中的冰心在积雪中看见七八朵大开的蒲公英,诧异它们竟与梅菊一样耐寒,她用黄丝带将几朵花编成“王冠”,给一个女孩戴上。
“大家欢笑声中,我只无言地卧在床上——我不是为女王加冕,竟是为蒲公英加冕了。蒲公英虽是我最熟识的一种草花,但从来是被人轻忽,从来是不上美人头的。今日因着情不可却,我竟让她在美人头上,照耀了几点钟。
“蒲公英是黄色,叠瓣的花,很带着菊花的神意,但我也不曾偏爱她。我对于花卉是普遍的爱怜。虽有时不免喜欢玫瑰的浓郁,和桂花的清远,而在我忧来无方的时候,玫瑰和桂花也一样的成粪土。在我心情怡悦的一刹那顷,高贵清华的菊花,也不能和我手中的蒲公英来占夺位置。”
文学的蒲公英,浪漫抒情,寄托心绪。读着久违的冰心不由感慨时,小院里满地的蒲公英种子,已被割草机推得不见了踪影。
作者: 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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