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金领 资深媒体人 对不确切消息的反应,折射出的更多是听众的内心,而非消息发源地的实情。在2022年12月3日后,一条伊朗新闻就在中文网络上激起了此类状况。 当天,伊朗官媒透露,在持续过两月的社会动荡中,司法部长/总检察长穆罕默德·贾法尔·蒙塔泽里(Mohammad-Jafar Montazeri)称“道德警察已被解散”。这条消息让很多人欣悦不已,但真实情况远为复杂。 总检察长蒙塔泽里的原话全文大意是:“道德警察(Gasht-e Ershad)同司法部无关,已被解散。但司法部门将继续同社会挑战进行较量、会继续监督人们的行为。”蒙塔泽里在当天还表示,伊朗议会与总统易卜拉欣·莱希(Ebrahim Raisi)领导的一个机构正在研究、准备修改已实施数十年的关于强制佩戴头巾/面纱的伊斯兰法律,但没有说明修改的具体内容和方向。 当天,还有伊朗议员放风:警方可能停止对没有严格遵守服饰规范的女性实行抓捕,将以收取罚款的方式取而代之。在12月3日的电视讲话中,总统易卜拉欣·莱希呼应了总检察长的言论,他说:“伊朗的伊斯兰制度被写入了宪法,不可更易。”但他表示,“可以有一些灵活执行宪法的方法。” 伊朗总检察长说了不算 然而,细究伊朗的社会态势,就会发现,这些声张很可能是口惠而实不至。 首先是伊朗总检察长的表态,无法改变伊朗执法部门的设置。 蒙塔泽里负责的伊朗司法部,在伊朗的政体架构中,权限其实更类似于其他国家的最高法院,而且权能远远更小。伊朗的司法部,负责的是对议会订立的法律与行政部门的决策,进行基于法律与伊斯兰教义的裁决和指导。具体执法机构的日常作业和裁撤与否,其实并不在司法部的权限之中。 而且,司法部的裁决远不是最终的裁决;由12名高级教士组成的“监护委员会”给出的裁决,才是最终和最上位的。 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不长历史中,“监护委员会”经常会给出与司法部判定截然不同的裁决,或者裁定司法部的判断因“不够伊斯兰”而无效。 此次是伊朗总管司法部的总检察长声称,隶属于内政部执法力量体系下的道德警察(Gasht-e Ershad)被撤。清水部门的剑,能否斩到实权部门的官,实在可疑。毕竟“司法委员会”提名的伊朗总检察长,实权远远不如要最高领袖大阿亚图拉钦点的伊朗内政部长。 考虑到司法部、议会在伊朗实际政体运作中的弱势和下位地位,它们先发丢锅扮好人,是政争中的最优策略。首先,解冻松绑的勇敢开明美名由它们获得;而后,不管声张落实与否,阻难和失误带来的更多不满都将会落在强力部门、伊斯兰革命卫队、监护委员会这些机构的头上。 12月3日,莱希总统的呼应也很好想通了。作为政府中强硬派系、强力机构的门面性人物,丢黑锅这种事不能让温和派系专美于前,他也得及时插一脚,才能分润可能有的好处。 伊朗司法部管不了国内一堆的“道德执法”部门 外界对伊朗的道德警察机构设置有普遍误解,以为伊斯兰国家的道德警察体系和沙特一样,由 “推广美德和防治恶行委员会”(Committee for the Promotion of Virtue and the Prevention of Vice)之类的单一机构总揽一切“道德执法”。 伊朗的现状,并不是如此简单粗暴。 在伊朗,有“道德执法”职权的强力机构,既多且细碎,有着总体制国家官僚体系常见的叠床架屋特征。 1.即使道德警察真的被裁撤,在内政部的执法部门体系下,还有其他有“道德执法”职权的警察单位。 这里被称为“道德警察”的“Gasht-e Ershad”,波斯语意为“指导巡逻队”/“道德巡逻警”,在内贾德总统执政时的2005年创立,2006年开始在大街上巡逻,负责在公共场合执行伊斯兰教着装规范的法律,在机构架构上属于伊朗内政部警察体系的一个分支。 然而,“道德巡逻警”的直接上级部门,是“道德安全警”(Polis-e Amniyat-e Akhlaghi),权限除了可以抓“着装不检”者以外,还可以抓“男女混同/使用酒精的聚会”、“不合教法的舞蹈/音乐”等更广泛的“违反教法”行为。也就是说,就算声张兑现,少掉的只是巡街滥捕的一些人手,“头巾法规”等伊朗受争议的法律照样会得到内政部主管单位的继续执行。 这个判断,可以得到伊朗官媒体系的佐证。 在总检察长发声后,强硬派官媒称“境外传媒蓄意误读我国高官发言……道德巡逻警从创立起就与司法部无关”,“不要被虚假的头条题目迷惑,头巾法律仍在我国有效。” 2.出于伊朗的特殊政体,国家平常政体的一切职能和机构,在“伊斯兰革命卫队”(IRGC)都有一套对应的复刻版。 “道德执法”业务,自不例外。从1992年开始,伊斯兰革命卫队下辖的青年组织“巴斯基”民兵(Basij),就在伊朗各地有长期的“道德执法”实践,当街打人抓人,全套手艺精通。 更别说,在伊斯兰革命卫队的核心章程里,就有“保卫教法指导下的社会良俗”、“抵御西方文化入侵”等内容的明文。也就是说,伊朗国内权力最大、武力最强的政治实体,本身就有“道德执法”功能。 伊朗议会里的政客们再有种,估计都不敢喊出“废除IRGC”的口号,因为伊斯兰革命卫队现在的功能就略等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本身。喊这种口号,强力部门会很合理地问:“你几个意思?”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伊朗“头巾法律”:执法者肆意发挥,守法者自有理解 这次激发伊朗社会动荡的,虽然是“道德巡逻警”对“头巾法规”的滥权执行,但社会激荡的原因并不全在头巾上,很大部分是强力机构的滥权让平民忍无可忍。 “道德巡逻警”是在内贾德执政时的新设单位。然而,着装品位奇谲的内贾德总统,给伊朗在衣着管制上留下的遗产;和他其他政治遗产一样,都不是啥好东西。伊朗法律的相当部分,是基于实权机构对伊斯兰教法的解释,来要求男性和女性都要“穿着得体”。 然而,何谓“不得体”,并没有统一的、精准的指导方针或法律细则。 大体上,年龄高于青春期的伊朗女性都该在公共场合必须戴遮蔽足够多头发的头巾、穿足够宽松的衣服,衣着色彩越寡淡越好。在校女学生的此类年龄限制是7岁,但又没有具体细则规定小女孩在其他公共场所一定要戴头巾。 据此,很多伊朗女性自认为找到了对抗官方专横的工具。既然法无明确细则,那么即使是塑形紧身衣,也算“足够宽松的衣着”。因为并没有细致法律规定女性戴头巾后究竟可以暴露多少头发,很多时尚女性将头巾戴成彩色外饰,并外露出时髦的大面积发型。伊朗议会2018年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60%-70%的伊朗女性在公共场合没有严格遵守着装规范。 然而在伊朗,平民不免会遇到“你法我笑”的状况。“道德巡逻警”和“巴斯基”民兵,才懒得跟平民讲什么法条细则。 虽然“道德巡逻警”在理论上可以对男性和女性平等执法,实际上也抓过穿洞洞牛仔裤的男性。不过实践中,成为“道德巡逻警”靶子的大多是女性:头巾没盖全头发,可以抓;粉底和口红太显眼,可以抓;裤子不及膝,可以抓;衣衫颜色太鲜艳,照抓不误;穿紧身衣裤、洞洞牛仔裤,那更要抓;敢给女人做奇装异服的发廊和服装店,抄掉砸掉。 那些被“道德警察”抓捕的人,将被直接带到所谓的“教育和咨询中心”或警察局,或在某些情况下收到官方通知,“必须参加”一个“关于头巾和伊斯兰价值观的讲座”。然后,被捕者必须打电话让人给送来“合适的衣着”才能获释。 伊朗人民在忍不下这口恶气后,抗议了。 “道德巡逻警”因何激变伊朗? 这口恶气,不止于头巾,也不止于女性,还反射了伊朗社会的更深矛盾。抓女孩子强制进班已经很让人恼火,更让人恼火的是抓人的家伙并非来自让伊朗平民看得上的人群。 内贾德时代开始,伊朗官方偏好用运动式方法和“XX警察”名目来治理临时的社会状况:所以,乡下不平静了,就新设“山地警察”;大家日子过不下去纷纷漏税,就新设“税目警察”;大家悄悄换硬通货,就新设“外汇警察”。 这么些个新增执法机构,既然有事即起,很难不事定即撤。机构旋起旋灭,对平时政府的公职人员招募和报酬职能会带来太大压力。为这些机构专门招人和发钱显然是不经济的,更可行的方法是从常设的强力部门直接平调人手。 “道德巡逻警”在内贾德时代并没有显现出将会常设的未来,所以人员从“巴斯基”民兵中平调很多。即使在持续十余年后,两个机构之间的人员流动和行为模式也是相互支持的。但是,“巴斯基”民兵在伊朗并不是个让人看得起的组织。 平民社会普遍认为,在1979“伊斯兰革命”后十年内加入的第一代“巴斯基”民兵,敢徒步踩萨达姆军队的地雷阵、光脸趟萨达姆军队的毒气区。这些人即使不是信仰纯洁狂热的理想主义者,也算足够猛人,值得敬畏。但是,在1990年代和21世纪加入的“巴斯基”民兵,就很难让人敬畏了。 按伊斯兰革命卫队自身向伊朗社会公布的数据,2006年首都地区88%的“巴斯基”民兵来自过去二十年搬进首都的乡下和小城镇居民家庭,55.4%的“巴斯基”民兵来自贫民阶层、43.4%的“巴斯基”民兵来自下中产阶层。这种阶级分野在首都地区的学生中体现得更鲜明:首都学生只会有略多于十分之一自愿加入“巴斯基”民兵,然而小城镇地区的学生此比例是过半。滥权专横的“道德巡逻警”,人员主来源是这些人。 更多小年轻穷人加入,不是没有理由的。加入“巴斯基”民兵,按规定,有份稳定的收入,有伊斯兰革命卫队盖的公屋住、向伊斯兰革命卫队的信用社借钱利率更低,考大学也更简单:伊朗法定40%的大学招生名额和20%的研究生名额,必须留给在册的“巴斯基”民兵。 在此背景下,玛莎·阿米尼的悲剧因何激变伊朗民众就更好理解了:一个西部省份小康之家的安静害羞健康女孩,刚高中毕业考上大学,憧憬着毕业后做律师。结果,全家在出游时,被一群社会底层文盲,用扯大旗做虎皮的生硬借口,横拉硬拽捉去警局,然后在两三个钟头内突然不明不白地离奇死亡…… 本文系凤凰网评论部特约原创稿件,仅代表作者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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