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据江苏广播电视台“荔枝新闻”视频报道,近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虐待被看护人罪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鲍某有期徒刑8个月,3年内禁止从事看护及相关工作。 2020年3月,鲍某经介绍负责全天候看护身患一级智力残疾的63岁老人严某某。同年4月27日,鲍某因家中有事请假,严某某妹妹想通过监控查看鲍某是否已经回来,但却发现鲍某在动手打其姐姐,短时间内多次扇脸、拍打、踢腿及用拖把戳头等方式施暴。 更多案件细节>> 据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公众号消息,12月15日,宿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虐待被看护人罪案件,一审以被告人鲍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禁止被告人鲍某某在三年内从事看护及相关工作。据悉,该案是宿迁首例虐待被看护人案。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3月间,被告人鲍某经某家政服务公司介绍,到被害人颜某某家中负责全天候看护身患一级智力残疾的颜某某。同年4月期间,被告人鲍某某明知颜某某有智力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其为发泄自身情绪,多次对颜某某采取扇脸、拍打、踢腿以及用拖把戳头等方式实施虐待。 直到2020年4月27日下午,鲍某因家中有事请假,颜某某妹妹想通过监控看看鲍某有没有回来照顾其姐姐时,颜某某妹妹看到监控里时间在14时54分的时候鲍某动手打其姐姐。随后,又从监控中看到鲍某在短时间内多次对颜某某施暴,后立即报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鲍某对负有看护职责的老年人实施虐待,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被告人鲍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鲍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现场,法庭还邀请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以及家政行业代表等参与旁听。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江苏广播电视台“荔枝新闻”、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