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 / 伍里川(媒体人) ▲“高铁掌掴事件”冲突现场。图/新京报我们视频截图 “高铁掌掴事件”引发的相关争议仍在持续。据新京报报道,5月10日晚,成都铁路公安处也针对这一事件再发通报。 通报称,5月2日,在C6276次列车上,20时27分,王某某站起转身制止后排儿童吵闹,继而与杨某某发生争吵。杨某某同行人首先辱骂王某某,王某某进行回骂。列车安全员、列车长先后赶到现场进行劝阻和调解。 通报还确认,20时34分46秒,当王某某再次辱骂杨某某时,杨某某用右手手背挥打王某某面部一次。20时34分50秒,王某某起身用左手手掌击打杨某某面部一次。之后,在列车长和周边旅客劝阻过程中,20时34分57秒,王某某用右手手掌再次击打杨某某面部一次。 据此,警方认定杨某某用手背击打王某某面部属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王某某遭到击打后用手掌击打杨某某面部,在列车工作人员和旅客劝阻后,再次用手掌击打杨某某面部属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 此前,自“遭掌掴后还手被认定互殴”消息传出,这起纠纷就全网刷屏。“义愤”的网友们纷纷发声,绝大多数都力挺被掌掴后还手女子,质疑警方定性为“互殴”,对分别处以当事人500元、200元罚款的“各打五十大板”式做法感到不解。 但警方这份“精确到秒”的再次通报表明,公众期待的反转情形并没有出现。警方强调,已查明了案件事实,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也意味着“互殴”认定不会更改。 ▲“高铁掌掴事件”冲突现场。图/新京报我们视频截图 事实上,此次公布的更为完整的现场视频显示,王某某的言行比较出格,并没有很多人想象得那般无辜、弱势。 王某某确实是被骂后回骂、被打后回打,这一点毋庸置疑。无论如何,杨某某一方先辱骂、先动手,属于挑衅行为,非常不可取。但也应该看到,王某某对于事件的升级亦有责任,警方的处理也是恰当的。 民间琐屑纠纷,当以善意化解为基点,但王某某多次在“要害处”拱火,故意激怒对方,令矛盾升级,是不争的事实。其表现,已经有防卫挑衅之嫌。 舆论对于“正当防卫”抱有普遍的敬意,也一度希望让王某某配上“正当防卫”的光环,但若把表现为不正当、不道义手段的防卫挑衅,也纳入“正当防卫”范畴,只怕法理和良知都不会同意。 因应舆论关切,警方通过依法调取现场视听资料,收集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查明案件事实,并将双方纠纷过程完整呈现,无疑有利于澄清舆论、平息争议。 而此前,在信息透露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下,公众无法一窥事件全貌,只能根据零星的、片面的甚至失真的“二传信息”来作出评价,自然无法得出客观公允的结论。 这样的结论或主张,很容易被偏激型情绪所裹挟,大肆渲染,形成扭曲的舆论,产生负面影响。唯有让事件的原貌、真相的核心,都一亮到底、展露无遗,才能遏制偏见,形成共识,从而构建起理性的舆论场。 ▲“高铁掌掴事件”冲突现场。图/新京报我们视频截图 可以说,“高铁掌掴事件”发生后,有关方面如能及早对事件进行如此精确的“全景图”展示,前期舆论场也就没那么多争论了,也不会让一起小纠纷“膨胀”为一场耗费了巨大公共资源的社会事件。 这也提醒,在价值多元、情绪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一起本不起眼儿的小纠纷也可能被“点燃”、被“歪楼”,更不可小视其爆炸效应。近年来,“扶老人”“插队”“霸座”“占车位”等诸多市井小事频频引发巨大争议,便是明证。 就在5月10日,南京也发生了一起“三男子骚扰邻桌女子,店员劝阻被殴打”事件,但警方处警迅即,定性精准,殴打店员的三名男子被刑拘。该事件发生后,包括视频在内的信息第一时间公开到位,公众一目了然,杂音也就消弭了。 此事无疑是一个鲜活的参考样本。与之相反,如若处置问题时,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抑或处置稍有不规范,就可能出现“失控”局面。 还需注意的是,面对热点事件,公众也要更多一些理性,防止被片面信息带偏。诸多案例早已经反复说明,在内情仍影影绰绰的情况下不宜“嘴快”。兼听则明,了解清楚事实后再定论,这起“高铁掌掴事件”如能让我们记住这一教训,也不失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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