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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学位从10万元涨到20万元,这名小学校长如此搞择校“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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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0 10:31: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9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了文章《烈火炼就真金》,讲述了广东省中山市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张金金的事迹。
文章介绍了张金金办理过的多个案件,其中一件是:2018年,张金金通过参与查办中山市某中心小学原校长刘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坚决破除群众积怨已久的择校“潜规则”,有效推动了当地教育资源均衡。该中心小学位于中山市主城区,是当地的明星学校,刘某却把学位、推荐生、转学插班等事项当成了自己的“摇钱树”,一个学位要价10万元,后来涨到20万元。曾有一商人找刘某安排七八个学位,共送给刘某200万元。择校“潜规则”在当地激起民愤。名校校长受贿案顺利查办后,中山市社会各界反响强烈。
张金金并未就此止步,他不顾辛劳,继续深入研究,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坚决破除群众积怨已久的择校乱象。在中山市纪委监委建议下,中山市教体局按照义务教育法制定义务教育分片招生方案,彻底打破了择校“潜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这里被查的刘某就是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原党总支部书记、校长刘道康。
公开资料显示,刘道康,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广东中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中山市实验小学教师;1999年7月,任中山市实验小学教务处主任;2002年8月,任中山市实验小学党总支部书记、校长;2015年9月,任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党总支部书记、校长。
刘道康理想信念动摇,初心使命丧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欲熏心,大肆敛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影响力,为企业及个人在学位、推荐生、转学插班、校服采购、食堂承包、工程承揽、合作办学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道康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2018年8月,刘道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9年10月,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刘道康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中山市纪委监委网站2020年9月曾公布了刘道康的忏悔录。
刘道康自述:2018年6月21日,人生中一个无法忘却的日子。这一天,我被市纪委监委留置了。我被带到办案点之后,内心一直在煎熬,脑袋还没有转过弯来,经过办案人员耐心、专心、细心的教诲,给我上了一堂又一堂人生中最深刻的党性教育课、法规教育课、人生感悟课。这么多年来,几乎都是我给别人上课,很少有别人给我上课,但在这里受到的教育却是最深刻的、最动人的,令我不断反思自己,回忆这些年来所犯下的错误。在学校时,我常给学生、家长上思想品德课,台上说道理夸夸其谈,台下收钱财理所当然。当办案人员把我这些年来收受的好处费计算出来的时候,我惊呆了,我竟然收受了如此巨额的钱财。俗话说“凡走过必留痕迹”,确实如此,自己当校长十几年,期间犯下的错误永远不可磨灭。那些错误就像汹涌而来的巨浪,淹没了我曾经取得的所有荣誉,把我推向了回不了头的彼岸。
刘道康坦白:经过梳理,我主要在六方面存在问题,一是在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小学升初中、转学插班等方面,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学位,从而收受巨额好处费;二是为学校校服供应商提供方便,为其公司创效益,为自己谋私利,收受供应商好处费;三是帮助学校饭堂承包商顺利中标,收受承包商好处费;四是在学校各项工程装修过程中,私自将工程指定给某装饰公司承揽,从中收取好处费;五是在合作办学事项中,收取他人给予的好处费;六是违反生活纪律。
在文中,刘道康忏悔:忆往昔峥嵘岁月,感今朝身陷囹圄,从一名校长,变成一名囚徒,这是多么惨痛的代价。此时此刻,我泪在眶中流、血在心中滴,手上的笔有千斤重、万斤重,多少文字也无法写清心中愁。我愧对党组织的培育,愧对领导的栽培,愧对同事的信任,愧对家人的厚爱。我不知道能怎样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唯有如实交代,全面剖析自己,深刻反思自己,知错悔错、知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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